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态! [打印本页]

作者: yan%    时间: 2009-5-14 18:27
标题: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态!
今日闲逛于论坛,新闻,发现到处可见此标题,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为何被推到舆论的浪尖上了,车主超速飙车撞死路人,很简单的一件事,从现场来看,肇事车主没有任何动机,没有逃逸的行为,静静的等待交警。
问题出来了,为什么会被推到舆论的风口上呢?
一个年仅20岁的男孩,在撞死人后,那份镇定还真不是一般人有的,正是这种‘从容淡定’体现这个男孩人性的泯灭,对亲手扼杀了一个年轻的生命,而无动于衷,不知道当事人当时的心理状态是什么样的?无法想象一个师范大二学生所表现出来的基本素质会是这样的,那么会否可能是当时吓傻了呢?从当时现场的表情来看,没有,脸部略带轻佻看着围观的群众,静静的等待执法人员。
一个男孩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路段,错误的车速而又及其错误的撞死人,在这些所有的错误后面,最不该出现的是那种错误的态度,表现出人性的泯灭,人都应该尊重生命,敬畏生命!
可让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所有的标题前面都会加上富家子弟,其实大家应该关注的是肇事者的态度,而非肇事者的身家背景,这算的上一个公共话题,也算是个敏感话题吧!
挺感动浙大学生自发哀悼死者的,可网友们的评论却不敢恭维了,隐性的一种社会心态吧!



——以上文字是我好友的看法,同时也是我所认同的看法!正如某人说的那句:不要贴上标签,要“还原”为交通事故。

我知道网友的声援在很大程度上督促了执法者!但是跳出这个命题,如果这最终都能还原为交通事故了,如果一切能有法可依了,是不是“富家”应背负着更多的罪名?

如果大家在网上都指责这个“富家”子弟,那么我们也是不是违反了自己心中的“公平对待”呢?

因为有了标签,所以吸引了眼球!为什么同样的事情在其他人身上发生不能让人奋起?就是因为人性的丑!看到是富家子弟,执法者不敢执法!有钱人只手遮天!整个社会竟然要依靠“标题”去引起轰动了、不得己了才去公正执法!我们应该指责的某种制度,某种人性!这个“富家”标题真的不好,显露出了这个社会的不和谐!要是那一天“天子犯罪与庶民同罪”了,这样的标题就不再有用了!整个国家就和谐了!



[本帖由yan%修改于2009-05-16 16:22:53]
作者: 空想    时间: 2009-5-14 18:44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人头必涌!
有点道理。

怕他有权有势欺负人,但也不能欺负了他。
作者: 海思    时间: 2009-5-14 18:48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吧???
作者: came    时间: 2009-5-14 18:49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主要是国内的富翁大部分不是正当起家,带有原罪且为富不仁.要是比尔盖茨,恐怕大家可能不这么想了.
作者: 海思    时间: 2009-5-14 18:50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如果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估计也不会加什么“富家”一词了。 [M14]

在中国,钱 权 可以一手遮天,因此民愤更大而已。


BTW: LZ和您的朋友估计也是有米之人~
作者: 空想    时间: 2009-5-14 18:51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主要是zf都带有原罪,zf领导很多也有原罪。
作者: 空想    时间: 2009-5-14 18:52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海思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如果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估计也不会加什么“富家”一词了。 [M14]

在中国,钱 权 可以一手遮天,因此民愤更大而已。


BTW: LZ和您的朋友估计也是有米之人~


是喽,网民无非想要一个公道而已。
作者: 空想    时间: 2009-5-14 18:52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网民再怎么群情汹汹,难道还能杀了他不成?
作者: 海思    时间: 2009-5-14 18:53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如果_“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估计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可惜,在中国,比的就是的钳子大。 [M14]

如果开车撞S的人是某 常-委的儿子,大家会以为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M05]
作者: 海思    时间: 2009-5-14 19:11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人性的丑态,更多的是“富家”导致的。

你富你的,爱飙车去赛道,开 F1 都人管。 [M14]

“仇富”的原因是什么?有没有人想过背后的问题? [M13]
作者: yan%    时间: 2009-5-14 20:21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空想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海思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如果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估计也不会加什么“富家”一词了。 [M14]

在中国,钱 权 可以一手遮天,因此民愤更大而已。


BTW: LZ和您的朋友估计也是有米之人~


是喽,网民无非想要一个公道而已。[/quote]


既然如此,证明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是寻在着极多的不满意的!大家都不相信法律的公平!我们应该指责的其实就是法律了!?
作者: yan%    时间: 2009-5-14 20:25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海思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人性的丑态,更多的是“富家”导致的。

你富你的,爱飙车去赛道,开 F1 都人管。 [M14]

“仇富”的原因是什么?有没有人想过背后的问题? [M13]



难道有钱人都要把钱分给大家才能让大家满意?你这话让我想起了很多网友看见哪个明星买了别墅或者跑车,马上愤怒地说“那些挨千刀的,有钱也不捐去慈善机构,几百万的钱可以救活多少孩子了”云云。是不是要每个人赚钱了都要把钱分出去才是好人?是不是分钱了的人无论有多坏都还是好的?仇富心理在心理学上是极端不正常的!
作者: yan%    时间: 2009-5-14 20:27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海思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如果_“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估计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可惜,在中国,比的就是的钳子大。 [M14]

如果开车撞S的人是某 常-委的儿子,大家会以为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M05]



你说对了!很多事情都是比钳子大!但是法律始终是权威的!并不是真的有钱人就可以免死!你太偏执一词了!
作者: yan%    时间: 2009-5-14 20:30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空想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网民再怎么群情汹汹,难道还能杀了他不成?




正如你所说的,如果是无谓的举动就不必了吧!

我在此讨论的是写那篇新闻的人捕捉了人性的某一侧面,突出“富家”一词,引起民愤,作为新闻上吸引眼球的炒作!同时这正是这种炒作,显露出大众性的心理。
作者: 贝壳    时间: 2009-5-14 20:31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发生在杭州的这起交通事故之所以在网络和现实社会激起巨大反应,正是整个社会务实、利益化的表现。
不少富裕的年轻一代自恃有经济后盾就“搞得定一切”。
普通民众的反应并非“仇富”,而是在不断的担心与失望形成的对“不公平”的畏惧。

楼主你先看看这个!
作者: yan%    时间: 2009-5-14 20:33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came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主要是国内的富翁大部分不是正当起家,带有原罪且为富不仁.要是比尔盖茨,恐怕大家可能不这么想了.



这个你就想多了吧!难道富人出了这样的事故反而要背负更多的罪名才是你想要的公平结果?
作者: 膏浓于水    时间: 2009-5-14 20:33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关我鸟事,我打酱油的
作者: VOLARE    时间: 2009-5-14 20:44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女杨佳,独斗三男人[M21]

http://bbs.tecn.cn/thread-340940-1-1.html
作者: 海思    时间: 2009-5-14 21:35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yan%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空想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海思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如果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估计也不会加什么“富家”一词了。 [M14]

在中国,钱 权 可以一手遮天,因此民愤更大而已。


BTW: LZ和您的朋友估计也是有米之人~


是喽,网民无非想要一个公道而已。[/quote]


既然如此,证明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是寻在着极多的不满意的!大家都不相信法律的公平!我们应该指责的其实就是法律了!?[/quote]

这年头,还有人相信法律?

您是火星来的吧??? [M14]
作者: 空想    时间: 2009-5-14 21:36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装作火星人。
作者: 海思    时间: 2009-5-14 21:37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yan%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海思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人性的丑态,更多的是“富家”导致的。

你富你的,爱飙车去赛道,开 F1 都人管。 [M14]

“仇富”的原因是什么?有没有人想过背后的问题? [M13]



难道有钱人都要把钱分给大家才能让大家满意?你这话让我想起了很多网友看见哪个明星买了别墅或者跑车,马上愤怒地说“那些挨千刀的,有钱也不捐去慈善机构,几百万的钱可以救活多少孩子了”云云。是不是要每个人赚钱了都要把钱分出去才是好人?是不是分钱了的人无论有多坏都还是好的?仇富心理在心理学上是极端不正常的![/quote]

你看清楚我的意思再发言吧! [M07]
作者: 海思    时间: 2009-5-14 21:37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我可以明确的告诉LZ,如果在中国法律是公正的,就不会出现今天的局面。

不知楼主是既得利益还是装傻?
作者: 空想    时间: 2009-5-14 21:38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火星人只懂火星文,地球人的发言他们看不懂。
作者: 路纯    时间: 2009-5-14 21:40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在中国,钱 权 可以一手遮天
作者: 海思    时间: 2009-5-14 21:41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有钱人你愿意去火星开F1都没人管。

在大马路比赛飙车,和谋杀有啥区别?

“普通交通事故”? I服了U哦~

LZ和您的朋友,我只是祝福下一个被跑车以70码撞起5米高20米远的不是你们! [M14]
作者: 秋水    时间: 2009-5-14 21:44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让人们愤怒的,不仅仅是飚车撞死人这件事情本身,还有肇事者事后的表现,还有相关政府以及媒体对待此事的态度。若肇事者没有“政协委员的儿子”这个身份,这件事会是现在这样吗?

设若开车的是个普通市民,而被撞死的是个“有身份”的人,事情又会如何呢?

因为他的身份带来这样的结果,人们才会对这个身份进行讨论。
作者: U    时间: 2009-5-14 21:46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小四,怎么又关心这些了?那个教主夫人要我还她GG,她说要找你还双倍!点睇? [M04] [M04] [M04]
作者: 秋水    时间: 2009-5-14 21:47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贝壳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发生在杭州的这起交通事故之所以在网络和现实社会激起巨大反应,正是整个社会务实、利益化的表现。
不少富裕的年轻一代自恃有经济后盾就“搞得定一切”。
普通民众的反应并非“仇富”,而是在不断的担心与失望形成的对“不公平”的畏惧。

楼主你先看看这个!


顶这个
普通民众的反应并非“仇富”,而是在不断的担心与失望形成的对“不公平”的畏惧。
作者: 哞哞羊    时间: 2009-5-14 22:08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LZ似乎很想做一个与众不同的清醒者,只是,脱离了社会的大背景,空谈所谓的正义、公正,有用吗?

你真以为世人皆醉我独醒吗?
作者: 海思    时间: 2009-5-14 22:11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哞哞羊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LZ似乎很想做一个与众不同的清醒者,只是,脱离了社会的大背景,空谈所谓的正义、公正,有用吗?

你真以为世人皆醉我独醒吗?


LZ是火星来的,鉴定完毕。 [M14]
作者: 哞哞羊    时间: 2009-5-14 22:12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开始并不想回复的,因为之前的贴子就已让我感觉LZ不是一个讲得通道理的人,便懒得费口舌,没想到几位跟你说理的TX,都不能让你明白一些简单的道理,仍然自顾自说,断章取义,偷换概念,似乎你才是掌握真理的人!

不过我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二十多年前,我也是这样与家里的长辈争论过!但那时我只是一个初中生,希望LZ也是一个初中生!这样我就能够理解了。
作者: 教主    时间: 2009-5-14 22:59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U叫我来问你还GG,有得还吗? [M01] [M01]
作者: U    时间: 2009-5-14 23:09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教主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U叫我来问你还GG,有得还吗? [M01] [M01]


小四也没答我,正一吝啬鬼! [M04] [M04] [M04] [M41]
作者: 人生要有追求    时间: 2009-5-15 00:13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哞哞羊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开始并不想回复的,因为之前的贴子就已让我感觉LZ不是一个讲得通道理的人,便懒得费口舌,没想到几位跟你说理的TX,都不能让你明白一些简单的道理,仍然自顾自说,断章取义,偷换概念,似乎你才是掌握真理的人!

不过我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二十多年前,我也是这样与家里的长辈争论过!但那时我只是一个初中生,希望LZ也是一个初中生!这样我就能够理解了。

[M21] [M21] [M21]
作者: jiemi_zhou    时间: 2009-5-15 00:30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VOLARE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女杨佳,独斗三男人[M21]

http://bbs.tecn.cn/thread-340940-1-1.html

是正当防卫.
作者: 思诺儿    时间: 2009-5-15 12:10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人生要有追求 于 2009-5-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哞哞羊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开始并不想回复的,因为之前的贴子就已让我感觉LZ不是一个讲得通道理的人,便懒得费口舌,没想到几位跟你说理的TX,都不能让你明白一些简单的道理,仍然自顾自说,断章取义,偷换概念,似乎你才是掌握真理的人!

不过我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二十多年前,我也是这样与家里的长辈争论过!但那时我只是一个初中生,希望LZ也是一个初中生!这样我就能够理解了。

[M21] [M21] [M21][/quote]

[M29] [M29]
作者: 哞哞羊    时间: 2009-5-15 16:05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长平:杭州飙车案中标签的作用
  但愿我没有犯过于乐观的错,因为我相信在滔滔民意的压力之下,杭州飙车案有望得到较为公正的解决。这是又一起以网络作为主要阵地的公共事件,我们从中可以看到网络在维护草民利益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但是站在另外一个角度看过去,我实在感到有些悲哀:为什么一起交通肇事案或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定要演变成万众瞩目的公共事件之后,人们才看到公正解决的希望呢?

  5月7日晚,杭州青年胡斌驾车撞人致死,警察现场处理之后,他被释放回家。当天深夜,目击者把现场照片和事件经过发表在当地的热门网络论坛“19楼”,事件中富家子弟和普通路人的对比成为话题。随后有几个网民对飙车者进行辩护,称“人死了不可惜,可惜了好车”,激起了其他网民的愤怒。

  次日下午,杭州警方的通报会火上浇油,称初步判断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左右。按照这个速度,不大可能发生目击者描述的“受害者被撞飞数米高、20多米远”的情况。一个新的网络流行词“70码”就此诞生。它成为滥用权力为为富不仁者开脱罪责的一个标签。有人把它音译为“欺实马”,以便和网络流行语“草泥马”呼应。

  死者谭卓虽然出身“平凡人家”,但毕竟是一位“上进青年”,名牌大学毕业,IT公司就业。他的同学、同事和朋友,对网络都很熟悉,对世态也不陌生。浙江大学的校友8日为死者亡灵举行了祈福活动,并联名向杭州市长写了一封公开信,发表在“19楼论坛”。公开信对一位有为青年的惨死深感痛惜,对交警的草率结论提出质疑,呼吁市长重视,公正处理。

  没有证据表明杭州市长读了这封公开信,但是媒体很快报道出他对此事的批示:“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惨剧,……对肇事者要依法严处。”10日,杭州市公安局负责人说,公安机关已于8日对胡斌刑事拘留,此案将会依法严格、公正办理。

  在网络上广为转载的是8日发表在“19楼论坛”的一个帖子,题为《富家子弟把马路当F1赛道,无辜路人被撞起5米高》。从媒体专业技术上看,这个标题提纲挈领,而且形象生动,易于传播,为此事件一跃成为公共舆论的焦点起到了关键作用。“富家纨绔子弟(或称‘富二代’)”和“平凡上进青年”的标签就牢牢地贴在了它的身上。

  为此事件的公共化当推手的,除了杭州警方贡献的“70码”之外,还有一些试图阻止媒体报道的传闻,以及天涯网上出现的一大批新注册的为肇事者进行辩护的ID.出于对“五毛党”的愤怒,这些辩论吸引了更多的网民前来揭露和声讨。

  有人呼吁就事论事,不要扩大舆论,乱贴标签。然而,从上述列举中可以看到,假如没有这些标签,此事件就不可能成为群情激愤的公共事件,就不会引起广泛的关注,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这样的话,它就真的“就事论事”地掌握在交警手里,按照“70码”的倾向进行处理了。

  可悲的地方恰恰就在这里,一起事件中,无辜的生命被剥夺了,并不足以引起重视,更有可能得不到公正处理。它还必须有足够多的标签,让网民愤怒,让市长批示,才能找到走向公正的方向。

  因为工作关系,我经常接到一些爆料,知道一些人的遭遇跟谭卓一样不幸,甚至比他还要冤枉,但是他们没有感人的故事,没有“富二代”的话题,就算在网络上发表了材料,也无法引起关注。网络作为一种媒体,也有喜新厌旧的缺点,“许霆”、“王帅”可以备受瞩目,但是“女许霆”、“四川王帅”就等而次之了,更多的“许霆”和“王帅”甚至湮没无闻。只要滥权者有足够多的耐心,不要创新,只管重复,就会对网络舆论形成考验。
作者: 2b||^2b    时间: 2009-5-15 16:38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网友仇富,但是不仇袁隆平,为什么?
仇富的实质不是仇恨所有富人,而是恨这个社会的不公。
很多富人并非公平致富,而是靠原罪致富。
其次,富人为富不仁的屡见不鲜,仗着有钱,继续制造社会的不公平。
所以,这个事件中的富人标签才会引起这么多愤怒。

这种社会心态并不应该被指责,大陆的基尼系数和香港差不多,为什么香港人不会仇富,原罪在哪里?需要反思不是网友。
作者: wintergrass    时间: 2009-5-15 21:06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网友并非仅是单纯因为仇富。大众所气愤的是富家子及其朋友对撞死人的态度(当时他们谈笑风声,并且不断打电话找人“摆平这件事”。更加火上加油的是当局最初的处理方式不当。 “权威”交警部门的“初步”事故调查结果:只是一辆改装车以70迈速度,“合理”地越过双黄线后超车引发的意外事故。而且据说事件发生不久,网上所有大网站关于此事的帖子都被一一删除了;晚上重播新闻已经删除了该事件的报道;报社也禁止报道该新闻。正是这样的处理方式引发了网民的不满。
作者: 黑锅我来背    时间: 2009-5-15 22:11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次日下午,杭州警方的通报会火上浇油,称初步判断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左右。按照这个速度,不大可能发生目击者描述的“受害者被撞飞数米高、20多米远”的情况。一个新的网络流行词“70码”就此诞生。它成为滥用权力为为富不仁者开脱罪责的一个标签。有人把它音译为“欺实马”,以便和网络流行语“草泥马”呼应。

此事发展到现在,在舆论的压力下,感觉一切都是向着公平处理的方向走了。

造成这样的结果,杭州警方功不可没,没有他们的欺实马,可能舆论的反响不会这么大,感谢杭州警方!
作者: 风雨如磐    时间: 2009-5-16 08:57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海思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人性的丑态,更多的是“富家”导致的。

你富你的,爱飙车去赛道,开 F1 都人管。 [M14]

“仇富”的原因是什么?有没有人想过背后的问题? [M13]

飙车不在人行道,怎么显摆?
发帖不反弹琵琶怎么显示自己牛逼?
作者: 天边    时间: 2009-5-16 11:50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指责“仇富心态”与“简单的交通事故”同时出现,有转移重点的嫌疑。
首先我要说这根本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在闹市区彪车发生的车祸能简单的定义为简单的交通事故吗?
回想去年秋天发生在骏景北苑步行街道的棠东中学生彪车事件,楼主是否也认为骏景的居民是因为“仇富心态”才与棠东村民发生争执的呢?!
作者: chqa    时间: 2009-5-16 12:27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仇富是对制度公正 失去信心的代名词

韩咏红 (2009-05-15)

一个多星期来,除了四川地震周年祭与甲型H1N1流感闯入大陆以外,中国互联网上有另一个热议课题——杭州20岁富家子跑车夺命车祸,把仇富与社会质疑执法公信力的问题明晃晃展现在镁光灯下。

  5月7日晚上8时左右,25岁的浙江大学毕业生谭卓在居民区前过斑马线时,被一辆急速而来的跑车撞飞,目击证人说他被撞飞5米高(比公寓大门还高),20米远。谭卓被送院抢救无效身亡。

  网民们事后追查发现,谭卓是湖南省平凡人家出身的浙大优秀生,为人阳光幽默,深得同学同事喜欢。肇祸司机家境殷实,有违规记录,跑车涉嫌改装。事发后,阔少的七八个朋友分别驾着保时捷、法拉利等豪华名车赶到现场支援他,他们抽烟谈笑的模样被拍下并发表在媒体上。网民还追踪到,肇事司机当晚没被拘留,交警事后说,他撞人时超速,在时速规定每小时50公里的路上开到70公里。

  最后一个信息,以及阔少的社会身份使一宗看似简单的车祸变成了社会激愤的导火索。网民发起人肉搜索令,清查肇祸司机的家世与个人信息。还有人自发测试以验证,按照谭卓被撞后的情况分析,跑车不可能仅仅超速至70公里,他们相信跑车是在繁忙时间,在闹市里以120公里时速狂飙。

  围绕此案,网民群情沸腾,数万留帖中包括“索命”帖,逼得版主们得醒目网民“注意尺度,文明回帖”。但是激愤浪潮却难以抑止,网上相关条目累积到61万4000条,上千市民到灵堂为他送行,其中好多是与他素不相识的人。据说,谭家家长从湖南赶赴杭州奔丧,很多当地司机听说他们是谭卓家属后,要求免费搭载。

  有分析说,谭卓之死激起了社会的仇富神经,这种仇富现象实际上已非一年两年。然而,我回顾过去年的仇富言论,感觉这一波针对富人的网络风潮,比过往更明确的指向制度性问题。不少网民“替天行道”的热情,还不限于严惩肇事司机,他们要将问题提升到对制度性不公的批评。

  表达这类关注的,不只是社会评论人,而是一般上网者。在国内著名的“小资”网站豆瓣网上,署名“跳房子”的留帖就说:“这件事情涉及的是我们国家法制是否公平公正、政府工作透明度公开化和媒体舆论权利的问题……如果国家法制公平公正就不需要我们在网上瞎操心了。”

  网民对舆论空间受限的反感也很明确。这个现象的前提是网民对舆论监控感知日益深切,有网民留帖说,杭州媒体在事发第二天突然对事件禁声,论坛版主大删留帖。

  事实上,从去年的三鹿毒奶粉案、上海杨佳杀警案、贵州瓮安事件至今,民间的怨气像一直发泄不尽,而且在一波接着一波的事件中,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对信息受控的不满,是两个反复出现的主题。

  这是互联网普及的效果之一,原本发生在局部地区的个别事件,影响层面不必受限于过一时一地;网络还有记忆功能,相同问题在其他个案里重现时,社会不满也会加剧,怨气凝聚。

  近日有报道指出,撞死人的富家子已被拘留。前几天,谭卓的追悼会在杭州举行。一个身在现场的浙大校友留帖,让外界看到母亲的丧子之痛与对现实的无力感。谭妈妈对突然现身追悼会的肇事者父母说:“我不会打你,我就是想跟你说我养大这个儿子有多么的不容易,我摆过早饭摊……什么都干过,好不容易养大了,成才了。他的同学、同事整整陪了他三天,而你们一直都不出现,我不能原谅你。你们没有好好教育你们的儿子。”

  据说周围的人都难过得流下眼泪。她怪责的对象是“没有好好教育儿子”的夫妇,但是背后隐藏的提问是:什么社会条件让富人如此妄为?

  这段留言很快又被广为转帖,如果司法不能做出让公众满意的裁决,恐怕民意不会善罢甘休。假如社会对制度公正的信心不被强化,民间不满未来也可能在其他看似普通的案子中爆发,引发另一股舆论风潮。


《联合早报》
(编辑:黄秀茱)
作者: yan%    时间: 2009-5-16 15:41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哞哞羊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开始并不想回复的,因为之前的贴子就已让我感觉LZ不是一个讲得通道理的人,便懒得费口舌,没想到几位跟你说理的TX,都不能让你明白一些简单的道理,仍然自顾自说,断章取义,偷换概念,似乎你才是掌握真理的人!

不过我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二十多年前,我也是这样与家里的长辈争论过!但那时我只是一个初中生,希望LZ也是一个初中生!这样我就能够理解了。




只能说你活了这么久还是这么天真浪漫!你的思维都是代表大众群众的,我之所以发这个帖子,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想发出不同的声音,这个声音也许不能得到大众的认同,我知道这样会让很多人回击,但是我更加清楚 这会让很多人明白另一种事情!另一个原因是每一样事物必须看到两面性,不能一面倒!你一心维护自己的观点,又怎么会听得进?我说什么只要和你观点不十分吻合的,你就会认为我是你的反面,就认为别人都是错的,你是对的!

现在这通交通事故被极度曝光才得以有公正的执法!要是没这么轰动,你觉得会有公平?说句不好听的,真的会有赔个50万了事的结果!你看看这个最初的交警都违章办事了!你看看连当地的执法部门都不敢为这件事作出任何鉴定!要不是在网上曝光,有钱人真的能只手遮天!我说的这些,难道你还不明白我是在评判着什么?

我说的人性的丑态,难道你还只是以为我单单指着大众群众?

[本帖由yan%修改于2009-05-16 15:44:37]
作者: 老鼠和鸡    时间: 2009-5-16 15:45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总是有这些事
作者: 甲型流感    时间: 2009-5-16 15:48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新闻就是多
作者: 成功    时间: 2009-5-16 15:51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留个印
作者: yan%    时间: 2009-5-16 15:52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教主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U叫我来问你还GG,有得还吗? [M01] [M01]




我说呢,你俩咋那么亲密啊?
作者: yan%    时间: 2009-5-16 15:53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U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教主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U叫我来问你还GG,有得还吗? [M01] [M01]


小四也没答我,正一吝啬鬼! [M04] [M04] [M04] [M41][/quote]


汗!我啥时候欠您老人家GG了啊?
作者: yan%    时间: 2009-5-16 15:58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哞哞羊 于 2009-5-15发表的原文
长平:杭州飙车案中标签的作用
  但愿我没有犯过于乐观的错,因为我相信在滔滔民意的压力之下,杭州飙车案有望得到较为公正的解决。这是又一起以网络作为主要阵地的公共事件,我们从中可以看到网络在维护草民利益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但是站在另外一个角度看过去,我实在感到有些悲哀:为什么一起交通肇事案或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定要演变成万众瞩目的公共事件之后,人们才看到公正解决的希望呢?

  5月7日晚,杭州青年胡斌驾车撞人致死,警察现场处理之后,他被释放回家。当天深夜,目击者把现场照片和事件经过发表在当地的热门网络论坛“19楼”,事件中富家子弟和普通路人的对比成为话题。随后有几个网民对飙车者进行辩护,称“人死了不可惜,可惜了好车”,激起了其他网民的愤怒。

  次日下午,杭州警方的通报会火上浇油,称初步判断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左右。按照这个速度,不大可能发生目击者描述的“受害者被撞飞数米高、20多米远”的情况。一个新的网络流行词“70码”就此诞生。它成为滥用权力为为富不仁者开脱罪责的一个标签。有人把它音译为“欺实马”,以便和网络流行语“草泥马”呼应。

  死者谭卓虽然出身“平凡人家”,但毕竟是一位“上进青年”,名牌大学毕业,IT公司就业。他的同学、同事和朋友,对网络都很熟悉,对世态也不陌生。浙江大学的校友8日为死者亡灵举行了祈福活动,并联名向杭州市长写了一封公开信,发表在“19楼论坛”。公开信对一位有为青年的惨死深感痛惜,对交警的草率结论提出质疑,呼吁市长重视,公正处理。

  没有证据表明杭州市长读了这封公开信,但是媒体很快报道出他对此事的批示:“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惨剧,……对肇事者要依法严处。”10日,杭州市公安局负责人说,公安机关已于8日对胡斌刑事拘留,此案将会依法严格、公正办理。

  在网络上广为转载的是8日发表在“19楼论坛”的一个帖子,题为《富家子弟把马路当F1赛道,无辜路人被撞起5米高》。从媒体专业技术上看,这个标题提纲挈领,而且形象生动,易于传播,为此事件一跃成为公共舆论的焦点起到了关键作用。“富家纨绔子弟(或称‘富二代’)”和“平凡上进青年”的标签就牢牢地贴在了它的身上。

  为此事件的公共化当推手的,除了杭州警方贡献的“70码”之外,还有一些试图阻止媒体报道的传闻,以及天涯网上出现的一大批新注册的为肇事者进行辩护的ID.出于对“五毛党”的愤怒,这些辩论吸引了更多的网民前来揭露和声讨。

  有人呼吁就事论事,不要扩大舆论,乱贴标签。然而,从上述列举中可以看到,假如没有这些标签,此事件就不可能成为群情激愤的公共事件,就不会引起广泛的关注,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这样的话,它就真的“就事论事”地掌握在交警手里,按照“70码”的倾向进行处理了。

  可悲的地方恰恰就在这里,一起事件中,无辜的生命被剥夺了,并不足以引起重视,更有可能得不到公正处理。它还必须有足够多的标签,让网民愤怒,让市长批示,才能找到走向公正的方向。

  因为工作关系,我经常接到一些爆料,知道一些人的遭遇跟谭卓一样不幸,甚至比他还要冤枉,但是他们没有感人的故事,没有“富二代”的话题,就算在网络上发表了材料,也无法引起关注。网络作为一种媒体,也有喜新厌旧的缺点,“许霆”、“王帅”可以备受瞩目,但是“女许霆”、“四川王帅”就等而次之了,更多的“许霆”和“王帅”甚至湮没无闻。只要滥权者有足够多的耐心,不要创新,只管重复,就会对网络舆论形成考验。




可悲的地方恰恰就在这里,一起事件中,无辜的生命被剥夺了,并不足以引起重视,更有可能得不到公正处理。它还必须有足够多的标签,让网民愤怒,让市长批示,才能找到走向公正的方向。

  因为工作关系,我经常接到一些爆料,知道一些人的遭遇跟谭卓一样不幸,甚至比他还要冤枉,但是他们没有感人的故事,没有“富二代”的话题,就算在网络上发表了材料,也无法引起关注。网络作为一种媒体,也有喜新厌旧的缺点,“许霆”、“王帅”可以备受瞩目,但是“女许霆”、“四川王帅”就等而次之了,更多的“许霆”和“王帅”甚至湮没无闻。只要滥权者有足够多的耐心,不要创新,只管重复,就会对网络舆论形成考验。



这段话很好!所以就是我主题所说的“因为有了标签,所以吸引了眼球!为什么同样的事情不让人奋起?就是因为人性的丑!执法者不敢执法!有钱人只手遮天!我所说的标题不好就是说这个社会竟然要依靠“标题”才能去公正!

[本帖由yan%修改于2009-05-16 16:17:10]
作者: yan%    时间: 2009-5-16 16:14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贝壳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发生在杭州的这起交通事故之所以在网络和现实社会激起巨大反应,正是整个社会务实、利益化的表现。
不少富裕的年轻一代自恃有经济后盾就“搞得定一切”。
普通民众的反应并非“仇富”,而是在不断的担心与失望形成的对“不公平”的畏惧。

楼主你先看看这个!




这段话我觉得很好!
作者: swerrr    时间: 2009-5-16 16:20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70码 [M01]
作者: lonehorser    时间: 2009-5-16 16:59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人头必涌!
引用作者 空想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有点道理。

怕他有权有势欺负人,但也不能欺负了他。


居然还有道理?!

现在是他违法撞死了人,是有主观意识的飙车,不是意外——今天不撞死这位,明天也会撞死另一位。

他现在就是欺负人了,不是“怕他欺负人”。而我们想欺负他都没门。

[本帖由lonehorser修改于2009-05-16 17:03:23]
作者: lonehorser    时间: 2009-5-16 17:02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哞哞羊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开始并不想回复的,因为之前的贴子就已让我感觉LZ不是一个讲得通道理的人,便懒得费口舌,没想到几位跟你说理的TX,都不能让你明白一些简单的道理,仍然自顾自说,断章取义,偷换概念,似乎你才是掌握真理的人!

不过我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二十多年前,我也是这样与家里的长辈争论过!但那时我只是一个初中生,希望LZ也是一个初中生!这样我就能够理解了。


赞一个。
作者: 哞哞羊    时间: 2009-5-16 22:57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yan% 于 2009-5-16发表的原文


这段话很好!所以就是我主题所说的“因为有了标签,所以吸引了眼球!为什么同样的事情不让人奋起?就是因为人性的丑!执法者不敢执法!有钱人只手遮天!我所说的标题不好就是说这个社会竟然要依靠“标题”才能去公正!



LZ啊LZ,辩论的时候首先要弄清楚关系!执法者不敢执法,难道是因为人性的丑恶么?
作者: 哞哞羊    时间: 2009-5-16 23:01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yan% 于 2009-5-1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贝壳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发生在杭州的这起交通事故之所以在网络和现实社会激起巨大反应,正是整个社会务实、利益化的表现。
不少富裕的年轻一代自恃有经济后盾就“搞得定一切”。
普通民众的反应并非“仇富”,而是在不断的担心与失望形成的对“不公平”的畏惧。

楼主你先看看这个!



这段话我觉得很好![/quote]

楼主,如果你认同这个看法,那么是否与你前面的论点自相矛盾了?
作者: U    时间: 2009-5-16 23:34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yan% 于 2009-5-1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U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教主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U叫我来问你还GG,有得还吗? [M01] [M01]


小四也没答我,正一吝啬鬼! [M04] [M04] [M04] [M41][/quote]


汗!我啥时候欠您老人家GG了啊?[/quote]

小四也好,GG也罢!开玩笑的,不要放在心上!
作者: yan%    时间: 2009-5-17 19:59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哞哞羊 于 2009-5-1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yan% 于 2009-5-1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贝壳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发生在杭州的这起交通事故之所以在网络和现实社会激起巨大反应,正是整个社会务实、利益化的表现。
不少富裕的年轻一代自恃有经济后盾就“搞得定一切”。
普通民众的反应并非“仇富”,而是在不断的担心与失望形成的对“不公平”的畏惧。

楼主你先看看这个!



这段话我觉得很好![/quote]


楼主,如果你认同这个看法,那么是否与你前面的论点自相矛盾了?[/quote]






有点词不达意吧!总的来说这样的执法不力,要靠标题出头,始终是社会病态!
作者: yan%    时间: 2009-5-17 20:00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U 于 2009-5-1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yan% 于 2009-5-1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U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教主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U叫我来问你还GG,有得还吗? [M01] [M01]


小四也没答我,正一吝啬鬼! [M04] [M04] [M04] [M41][/quote]


汗!我啥时候欠您老人家GG了啊?[/quote]

小四也好,GG也罢!开玩笑的,不要放在心上![/quote]



U,我之前发的那个帖子被一些人骂死了!觉得太无奈了,我再怎么想也想不到会有那样难听的话出现在帖子上!我竟然也要一一回应着……
作者: viewview    时间: 2009-5-17 20:26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M33]
70码,听说改为80~100码了,真搞笑 [M10]
作者: U    时间: 2009-5-17 21:29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yan% 于 2009-5-1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U 于 2009-5-1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yan% 于 2009-5-1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U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教主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U叫我来问你还GG,有得还吗? [M01] [M01]


小四也没答我,正一吝啬鬼! [M04] [M04] [M04] [M41][/quote]


汗!我啥时候欠您老人家GG了啊?[/quote]

小四也好,GG也罢!开玩笑的,不要放在心上![/quote]



U,我之前发的那个帖子被一些人骂死了!觉得太无奈了,我再怎么想也想不到会有那样难听的话出现在帖子上!我竟然也要一一回应着……[/quote]

为何一定要回应呢!你能发这样那样的贴上来,就应做好心理准备了!论坛上骂人是不用本钱的! 有故意的,有客观的!
我发的两个贴上来被骂的人数可不比你少啊!有些还把我当成杀父仇人来骂,我也没和他们一般见式!我真要和别人对骂吵架的话,自认我不能拿个第一,也会在前三名的!要骂到多经典、多有个性都可以,但有意思吗?也没这个必要!如站在马路中间,双手叉腰,见神骂神,见鬼骂鬼!骂到啖沫横飞,骂到鸡飞狗走的!一是,别人认你口才好!二是,有修养!三是,天生的河东獅!四是,神经则的!
[M04] [M04] [M04]
作者: 哞哞羊    时间: 2009-5-17 22:28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yan% 于 2009-5-17发表的原文


有点词不达意吧!总的来说这样的执法不力,要靠标题出头,始终是社会病态!


LZ,执法不力(应该是执法不公,因为有些时候执法不仅有力,甚至过于有力了),到底是谁的错呢?难道是涌者众的网民,跟风的媒体?难道是他们体现了人性的丑态?是他们造成的社会病态?
作者: 浩哥    时间: 2009-5-18 08:25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中国的官商勾结导致社会心理畸形,一点不奇怪!
作者: came    时间: 2009-5-18 09:41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yan%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came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主要是国内的富翁大部分不是正当起家,带有原罪且为富不仁.要是比尔盖茨,恐怕大家可能不这么想了.



这个你就想多了吧!难道富人出了这样的事故反而要背负更多的罪名才是你想要的公平结果?[/quote]

你本末倒置了.
作者: 青葱岁月    时间: 2009-5-18 09:50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其实,父母之心、父母之一己私心,那天看了他们的节目直播访谈,觉得可以理解。。。

但如果制度上完善,也就不会给人于想象空间、留有余地去钻空子 [M41]
作者: 教主    时间: 2009-5-18 21:32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坐完车,又坐船过来看看...... [M41]
作者: yan%    时间: 2009-5-20 23:03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教主 于 2009-5-18发表的原文
坐完车,又坐船过来看看...... [M41]



真是辛苦了!
作者: yan%    时间: 2009-5-20 23:03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青葱岁月 于 2009-5-18发表的原文
其实,父母之心、父母之一己私心,那天看了他们的节目直播访谈,觉得可以理解。。。

但如果制度上完善,也就不会给人于想象空间、留有余地去钻空子 [M41]




[M21] [M21] [M21]
作者: yan%    时间: 2009-5-20 23:03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浩哥 于 2009-5-18发表的原文
中国的官商勾结导致社会心理畸形,一点不奇怪!

[M21] [M21] [M21]
作者: XSYSXZ    时间: 2009-5-21 01:03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海思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如果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估计也不会加什么“富家”一词了。 [M14]

在中国,钱 权 可以一手遮天,因此民愤更大而已。


BTW: LZ和您的朋友估计也是有米之人~

[M21] [M21] [M21] [M21]
作者: zxchope    时间: 2009-5-22 19:56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谁家有这样能闯祸败家仔,肯定败完家。
作者: 菠萝的海    时间: 2009-5-23 20:16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在中国,钱 权 可以一手遮天
作者: came    时间: 2009-5-24 09:33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zxchope 于 2009-5-22发表的原文
谁家有这样能闯祸败家仔,肯定败完家。


[M01] 败自己家还好,可拉动内需,问题时还败别人的家呀!
作者: yang_jx007    时间: 2009-5-24 15:49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M12]
作者: jinpin    时间: 2009-5-24 17:20
标题: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人民辛苦了 [M29]




欢迎光临 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http://www.junjing.net/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