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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菠萝妹”争风吃醋 两“走鬼”持刀互砍 [打印本页]

作者: jinpin    时间: 2009-3-26 20:26
标题: 为“菠萝妹”争风吃醋 两“走鬼”持刀互砍
为“菠萝妹”争风吃醋 两“走鬼”持刀互砍

本报讯(记者 石善伟 实习生 苗林)昨天下午,中山大道华景软件园铁路边一处天桥下,为一名卖菠萝的女小贩争风吃醋,两名“走鬼”男青年言语不和,拔刀相向。搏斗中,一人被砍得血肉模糊,当场休克,另一人逃之夭夭。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住在附近的刘伯讲,两名男子和这个女青年都是广东人,都是30岁上下。三人经常在附近天桥处摆摊,一男一女都是菠萝贩,另一个摆摊卖小饰品小物件。女青年不到三十岁,身材很苗条,和两个男子的关系都有点暧昧。昨天下午2点左右,卖饰品的男子来找女青年有事,见女青年不在,边向一旁的菠萝仔询问。言语中,两人发生口角,越吵越凶,随即都抄起削菠萝的刀,打斗起来。

打斗持续了五六分钟。来找人的男子实力不济,头上挨了三四刀,脸上也被割了两刀,胸、腰、手上也各被砍了一刀,当场休克,地上流了一大滩血。“砍人的菠萝仔当时已砍红了眼,他砍人的速度很快,另一个都来不及还击。”刘伯称,在厮打的过程中,他只有轻微的皮外伤。看见对手躺在血泊中,菠萝仔才明白大事不妙,撇下摊子不顾,拿着砍人的刀撒腿逃跑。

很快,救护车将伤者送往附近的暨南大学附一医院抢救。警察也来到现场勘查,目前正在进一步取证调查,追捕疑凶。
作者: sinorails    时间: 2009-3-26 22:30
标题: Re: 为“菠萝妹”争风吃醋 两“走鬼”持刀互砍
色字头上一把刀呀...
作者: 二楼2号    时间: 2009-3-26 22:44
标题: Re: 为“菠萝妹”争风吃醋 两“走鬼”持刀互砍
两男人互殴就是为了这些没影的事
作者: XSYSXZ    时间: 2009-3-26 22:50
标题: Re: 为“菠萝妹”争风吃醋 两“走鬼”持刀互砍
[M01] 原来是三角关系 [M15]
作者: ammiho    时间: 2009-3-26 22:59
标题: Re: 为“菠萝妹”争风吃醋 两“走鬼”持刀互砍
无语
作者: cooler    时间: 2009-3-26 22:59
标题: Re: 为“菠萝妹”争风吃醋 两“走鬼”持刀互砍
[M01] 华景软件园铁路边
作者: cblearn2009    时间: 2009-3-26 23:15
标题: Re: 为“菠萝妹”争风吃醋 两“走鬼”持刀互砍
[M05]
作者: 安棋    时间: 2009-3-27 02:52
标题: Re: 为“菠萝妹”争风吃醋 两“走鬼”持刀互砍
引用作者 XSYSXZ 于 2009-3-26发表的原文
[M01] 原来是三角关系 [M15]

[M04] [M04] 好笑。
作者: 股有淡茶香    时间: 2009-3-27 08:46
标题: Re: 为“菠萝妹”争风吃醋 两“走鬼”持刀互砍
好笑。 [M04]
作者: yezlyx    时间: 2009-3-27 10:17
标题: Re: 为“菠萝妹”争风吃醋 两“走鬼”持刀互砍
还以为在JJ 外面 [M01]
作者: 嘻嘻嘻    时间: 2009-3-27 10:21
标题: Re: 为“菠萝妹”争风吃醋 两“走鬼”持刀互砍
今天广州日报有说~~嘻嘻嘻~~
作者: raoxiaofeng    时间: 2009-3-27 11:01
标题: Re: 为“菠萝妹”争风吃醋 两“走鬼”持刀互砍
[M10] [M10] [M10] [M10] [M10] [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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