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lindows 于 2009-3-22发表的原文
LZ的这种说法不可取 [M22]
某种意思上,这种说法就跟以前日本人说中国人活该就该被他们殖民、屠杀的说法类似。
引用作者 Ahong 于 2009-3-22发表的原文
LZ是爱之愈深、痛之愈切吗? [M10]
引用作者 道格拉斯 于 2009-3-22发表的原文
不能赞同LZ的言论
关于小区管理混乱的问题,并不是小区业主的责任
比如车辆管理,
一部分责任在物管,物管没有在小区里面划线,并且严格控制车辆停放的位置;
一部分责任在开发商,开发商设计楼盘时,没有考虑到建更多的车位,
一部分责任在国家制度的合理性,按道理物业不合格,业主就有权炒掉物管,物管和业主是很纯粹的商业上的契约关系,但是为什么业主无法炒掉不合格的物管呢,代表大多数人民利益的国家权利机关有很大责任,权利机关有责任有义务鼓励业主炒掉不合格的物管,维持最基本的社会公平和公正。
最后一部分是业主的责任,我觉得业主的责任倒是最小的,毕竟每个人都有善的一面和恶的一面,好人和坏人的区别也就是善和恶所占的比例不同而已,毕竟圣人是极少的。因此,既然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所以才有这样多的法律、规范来约束人类不恰当行为,如果最后产生的结果违反了规范,其实只是违反者钻了规范不完善或者规范执行不到位的空子,业主贪图方便、有私心,本身是没有错误的。如果LZ以为每个业主都不该有私心,应该处处考虑别人的利益,从人的本性来说这是不切实际的
关于变电站的问题,
与物业管理问题同理
一部分责任在开发商,开发商隐瞒了规划
一部分责任在国家制度、法律、规范的合理性,连最基本的社会公平和公正都无法维持,无论权利机关标榜自己的行为多么合法合理,都是徒劳的。
最后一部分最小的责任是业主的责任,因为想依靠国家中微小的一部分个体去改变第二点中的不合理性,可能性是很小的;另外,从人的本性来说,人有自私的一面,既然与自己利益无关,当然没有必要为了争取别人的利益去损害自己的利益。当然,最近发生的事情,确实有很多与自己利益无关或关系很小的人去维护别人的利益,这说明,我们的社会确实在进步。
[本帖由道格拉斯修改于2009-03-22 12:26:46]
引用作者 lindows 于 2009-3-22发表的原文
LZ的这种说法不可取 [M22]
某种意思上,这种说法就跟以前日本人说中国人活该就该被他们殖民、屠杀的说法类似。
引用作者 飘零三国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我查到的一篇资料,具体结论大家自己判断,仅做参考:
变电站基本不会影响变电站外的电磁水平。
事实上极低频场不可能以电磁波的形式辐射出去是个基本的物理学概念,学过高中物理的都能理解。无论是敞开式还是室内输变电设备所产生的电场或磁场随着距离增加而急剧减少,人体不会吸收磁力线,在变电站中只要电场或磁场的强度在国标的允许值内就是安全的!没有一个官方文件说过工频会产生电磁辐射危及人们健康。
室内变电站居多使用GIS组合电器、全地下电缆进出线,变电站的投运与否,根本不会影响变电站外的电磁环境水平。多年测量值表明,110kV室内变电站外磁场强度测量值与背景值无异。
变电站的电压转换是高效率的,其转换过程的能量损失主要是以热量形式的导线铜损和铁芯损耗,没有能量的电磁波溢出,否则,岂不可以不用输电线就能接收和使用变电站“辐射”出来的电能?
引用作者 飘零三国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我查到的一篇资料,具体结论大家自己判断,仅做参考:
变电站基本不会影响变电站外的电磁水平。
事实上极低频场不可能以电磁波的形式辐射出去是个基本的物理学概念,学过高中物理的都能理解。无论是敞开式还是室内输变电设备所产生的电场或磁场随着距离增加而急剧减少,人体不会吸收磁力线,在变电站中只要电场或磁场的强度在国标的允许值内就是安全的!没有一个官方文件说过工频会产生电磁辐射危及人们健康。
室内变电站居多使用GIS组合电器、全地下电缆进出线,变电站的投运与否,根本不会影响变电站外的电磁环境水平。多年测量值表明,110kV室内变电站外磁场强度测量值与背景值无异。
变电站的电压转换是高效率的,其转换过程的能量损失主要是以热量形式的导线铜损和铁芯损耗,没有能量的电磁波溢出,否则,岂不可以不用输电线就能接收和使用变电站“辐射”出来的电能?
引用作者 我是溜达 于 2009-3-22发表的原文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引用作者 安棋 于 2009-3-22发表的原文
中国人难道永远都是:事不管己,高高挂起。。。。。。。。
引用作者 好撒玛利亚人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安棋 于 2009-3-22发表的原文
中国人难道永远都是:事不管己,高高挂起。。。。。。。。
引用作者 水很深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飘零三国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我查到的一篇资料,具体结论大家自己判断,仅做参考:
变电站基本不会影响变电站外的电磁水平。
事实上极低频场不可能以电磁波的形式辐射出去是个基本的物理学概念,学过高中物理的都能理解。无论是敞开式还是室内输变电设备所产生的电场或磁场随着距离增加而急剧减少,人体不会吸收磁力线,在变电站中只要电场或磁场的强度在国标的允许值内就是安全的!没有一个官方文件说过工频会产生电磁辐射危及人们健康。
室内变电站居多使用GIS组合电器、全地下电缆进出线,变电站的投运与否,根本不会影响变电站外的电磁环境水平。多年测量值表明,110kV室内变电站外磁场强度测量值与背景值无异。
变电站的电压转换是高效率的,其转换过程的能量损失主要是以热量形式的导线铜损和铁芯损耗,没有能量的电磁波溢出,否则,岂不可以不用输电线就能接收和使用变电站“辐射”出来的电能?
引用作者 bestymm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什么业主是主人呀。。
这么多年,我们连业委会都成立不了
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至于楼主的话题
先看看番禺垃圾焚烧发电事件吧
4万 VS 30万
引用作者 海思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至于楼主的话题
先看看番禺垃圾焚烧发电事件吧
4万 VS 30万
引用作者 水很深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跟zf作对,其下场必然是 “可悲” 的,“可耻”的。
引用作者 水很深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无论是4万,还是30万,最后只有一样的。
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很深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无论是4万,还是30万,最后只有一样的。
引用作者 水很深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很深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无论是4万,还是30万,最后只有一样的。
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很深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很深 于 2009-11-11发表的原文
无论是4万,还是30万,最后只有一样的。
欢迎光临 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http://www.junjing.net/foru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