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lilinana 于 2009-3-11发表的原文
那费用会很高.
引用作者 Ahong 于 2009-3-1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ilinana 于 2009-3-11发表的原文
那费用会很高.
引用作者 LaCrosse 于 2009-3-11发表的原文
支持,走法律途径那帮人就不会说什么了吧,如果有人组织捐款请律师我愿意捐.
引用作者 erdo 于 2009-3-12发表的原文
努力够了自然就有回报,不要总是泼冷水。就比如外地的律师,就算有邻居找了某个北京律师不愿意接,并不表示所有北京律师都不敢接。那么多更尖锐、更复杂的案子照样都有律师接,何况这种比较明确的事实关系呢。没使尽办法就不要轻易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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