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重大发现: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打印本页]

作者: 那是相当的专业    时间: 2009-3-9 14:50
标题: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建设用地批准书详情
用 地 号 穗国土建用字[2006]第159号
用 地 单 位 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
所 在 区 天河
用 地 地 点 天河区中山大道骏景花园
用 地 面 积 2254.00
建 设 项 目 变电站用地
批 准 日 期 5/23/2006
批准书有 效 期 2008-10-1
建设工期(自) 2006-5-1
建设工期(至) 2008-10-1
备 注 一、 本批准书的用地图号28-46-16(14)、28-46-16(15)。二、 此地块已核发穗国地划决[2006]62号《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三、 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申请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四、请按照穗国地划决[2006]62号《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的规定动工开发建设。五、随文注销穗国土建用字[2001]第53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与本批准书重叠面积2254平方米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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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用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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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批准书详情
用 地 号 穗国土建用字[2001]第533号
用 地 单 位 广州合生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
所 在 区 天河
用 地 地 点 天河区中山大道南、黄埔大道北、广氮花圈西南
用 地 面 积 253965.00
建 设 项 目 居住用地
批 准 日 期 9/19/2001
批准书有 效 期
建设工期(自)
建设工期(至)
备 注 一、本批准书用地图号:28-46-16、28-50-13、28-46-20、28-50-17。二、本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出让合同号码:穗国地出合[2001]24号及其补充合同之1号。三、随文注销广州天河科技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穗国土建用字[2001]第21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四、本用地出让期限自2001年3月22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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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用地处
作者: 那是相当的专业    时间: 2009-3-9 14:54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2001年,那块地还是居住用地,到了2006年,却被改成了变电站用地!!!
作者: 那是相当的专业    时间: 2009-3-9 14:58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建设用地批准书详情
用 地 号 穗国土建用字[2001]第213号
用 地 单 位 广州天河科技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所 在 区 天河
用 地 地 点 天河区中山大道南、黄埔大道北、广氮花圈西南(位置详见附图)
用 地 面 积 253965.00
建 设 项 目 居住用地
批 准 日 期 4/23/2001
批准书有 效 期
建设工期(自)
建设工期(至)
备 注 一、本批准书用地图号:28-46-16、28-50-13、28-46-20、28-50-17。二、本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出让合同号码:穗国地出合[200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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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用地处
作者: gzhyn    时间: 2009-3-9 14:59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欢迎律师进来!
作者: 那是相当的专业    时间: 2009-3-9 15:14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是必须在规划局的《规划用地许可证》的基础上发出的,也就是说,建设用地批准书是在规划用地许可证之后。既然2001年的批准书上很清楚地写明,全部的面积“253965平方米”都是“居住用地”,直到2006年才出现“2254平方米”变电站用地,而且这块地是从原有的居住用地挖出来的(所以才存在2006年的批准书后“注销”一说)。
这在相当程度上说明,所谓变电站用地在2001年仍不在规划之内,那如何解释1998年变电站就已规划了呢?
作者: 咪咪123    时间: 2009-3-9 15:16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楼主,猛! [M29]
作者: 那是相当的专业    时间: 2009-3-9 15:18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2006年,那块本来包括在253965平方米面积内的2254平方米面积,突然变成了飞地,被人挖走,由居住用地变成了变电站用地,用地单位也一下子由合生变成了供电局。这个大转变在2006年是如何完成的?
作者: STONEWU    时间: 2009-3-9 15:18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引用作者 那是相当的专业 于 2009-3-9发表的原文
2001年,那块地还是居住用地,到了2006年,却被改成了变电站用地!!!

好好研究它的问题
作者: 高兴不起来    时间: 2009-3-9 15:21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LZ真的是相当的专业! [M21]
作者: 酱油    时间: 2009-3-9 15:21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这个转变不需要公示吗?在桌子底下就完成了?
作者: 高兴不起来    时间: 2009-3-9 15:24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意思是我们在06年反对建BDZ的时候还是合生的地盘,反对之后才去变换手续的?
作者: 酱油    时间: 2009-3-9 15:29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文章编号 2004010102 文章类型
咨询
文章标题 再次请教科新路"两侧"的规划  
文章内容 首先感谢规划局对我12月23日关于这一咨询的答复!
但本人以为答复好像仍没有答中问题。因为我想咨询的是马路"两侧"的规划,而答复只告诉了科新路是一条40米宽的规划路。因此,想再次咨询的是,科新路"东侧北段约80米宽的地带"(骏景花园西门附近)与"西侧北段约20米宽的地带"的规划。因为目前这一块地段实在太乱太脏!!!
如能答复,不胜感激!!

转办意见 请规划局于2004年2月5日前向群众回复处理结果。
转办时间:2004-1-2
回复意见 规划局于2004-1-5的回复: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建议。科新路东侧是规划变电站及绿化用地,西侧是棠下村留用地。
作者: Ahong    时间: 2009-3-9 15:49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M21]
作者: 那是相当的专业    时间: 2009-3-9 16:07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http://www.gzpsc.com/cn/rule/safe/content1.aspx?infoid=34763

请大家点击以上链接网址,去看看广州市供电局公布的一大堆资料,希望有真正的专业人士包括法律人士赶紧去查看和分析,并找出相应的对策。

[本帖由那是相当的专业修改于2009-03-09 16:08:08]
作者: 那是相当的专业    时间: 2009-3-9 16:17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提请注意,供电局提供的1998年规划局的回复函是复印件,而非原件,而且有关变电站的那一页纸按常理分析,明显写得太多,是否有后附加纸复印而成的嫌疑?存疑。
作者: 赤脚天使    时间: 2009-3-9 16:20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也许这就是黑幕1
作者: 那是相当的专业    时间: 2009-3-9 16:24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按照穗国土建用字[2006]第159号,批准书有效期到2008-10-1为止,而按照穗国土建用函[2008]第188号,同意延长批准书有效期的批复是在2008年12月10日,批准书明显已经失效两个多月。之后如何能重新有效?
作者: 那是相当的专业    时间: 2009-3-9 17:24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从两份不同的批准书也许可以这样推论,2006年之前骏景的业主购楼合同中是包括了现在成了变电站的那块地的,但是2006年之后,那块地突然不告而别,换了主人……如此变更合乎相关法规吗?
作者: 你中意啦    时间: 2009-3-9 19:53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名称、用地性质、红线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延期使用”,这几类都必须要公示。所以如果合法的话2006年的时候应该有公示过。有没有人见到?没有就是违法咯~~
作者: gzhyn    时间: 2009-3-10 00:12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M36] 楼主辛苦了!
作者: 水深几许许    时间: 2009-3-10 01:44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哦,楼主在这里提出了疑问了,顶一个。
作者: gzhyn    时间: 2009-3-10 02:47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M42]
作者: 那是相当的专业    时间: 2009-3-10 12:18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更正一下,广州市供电局获得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在2004年12月,所以,那块“飞地”的飞走应该是提前到2004年12月。
所以,由此还是可以推论,2004年之前买楼的业主所支付的购楼款中,有一部分是支付了作为小区大环境一部分的如今成了变电站的那块“飞地”的。它突然静悄悄地“飞”走,合情合理合法吗?
作者: duoduo_76    时间: 2009-3-10 14:00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引用作者 那是相当的专业 于 2009-3-9发表的原文
2006年,那块本来包括在253965平方米面积内的2254平方米面积,突然变成了飞地,被人挖走,由居住用地变成了变电站用地,用地单位也一下子由合生变成了供电局。这个大转变在2006年是如何完成的?

黑幕下完成得 [M09]
作者: STONEWU    时间: 2009-3-10 15:06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造假的东西经常会有漏洞出现
作者: bg37    时间: 2009-3-10 18:07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不是一般的专业 [M21]
作者: 住你楼上    时间: 2009-3-10 23:21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黑幕
作者: 住你楼上    时间: 2009-3-10 23:22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引用作者 那是相当的专业 于 2009-3-9发表的原文
2001年,那块地还是居住用地,到了2006年,却被改成了变电站用地!!!

[M09]
作者: 不说话只顶帖    时间: 2009-3-19 09:49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M29]
作者: ⊙⊙    时间: 2009-3-19 16:06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相当专业 [M21] [M29]

希望更多专业人士想想破解之术 [M29]
作者: 不说话只顶帖    时间: 2009-3-24 18:10
标题: Re: 重大发现: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M29]
作者: may1217    时间: 2009-3-24 18:12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M21]
作者: 挪威森林    时间: 2009-4-6 15:26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说一千道一万,某些人怎么也无法把这两份批准书解释清楚吧?
在2001年的第53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上,253965.0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包括用地图号:28-46-16、28-50-13、28-46-20、28-50-17;到了2006年第159号建设用地批准书上,那块28-46-16用地被肢解成28-46-16(14)、28-46-16(15)两块,建设项目也从“居住用地”变成“变电站用地”了。这不是改变土地用途是什么?这不是也恰恰证明了变电站最早也只能是在2006年才被正式规划在原来早已规划的“居住用地”上的吗?
而且,159号批准书的备注还清清楚楚写明,“随文注销穗国土建用字[2001]第53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与本批准书重叠面积2254平方米用地”,这更加有力地说明了,至少在第53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被批准的2001年9月19日的时候,在经过政府批准的骏景花园的全部规划用地上,是完全不存在什么变电站的规划的;后来的2254.00 平方米“变电站用地”完全是从原来的253965.00平方米的“居住用地”挖出去的。那么,何来1998年就已有变电站规划一说?
太有力了,这两分批准书!
作者: 挪威森林    时间: 2009-4-6 16:14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如果按照相关部门的说法,市规划局1998年批复广州合生时,就已明确了需要配套建设变电站,那么,怎么会有以上两份批准书那么大的破绽?
如果1998年就已“明确规划骏景变电站”,那么,为什么在2001年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上总面积为253965.00平方米(其中包含了后来的2254.00平方米骏景变电站用地)的用地规划里还没有变电站的影子?为什么变电站的规划要到2006年才出现在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上?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1998年就有了骏景变电站规划一说是站得住脚的真话吗?
作者: 挪威森林    时间: 2009-4-8 08:50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这两份批准书直截了当地粉碎了官方信誓旦旦的“骏景变电站规划于1998年”的说法!
既然不是规划于1998年,那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合法依据!!!因为它必须尊重1998年就已规划建设的骏景花园及其业主,否则,就是规划不当,就应该撤消,要有人为此负责!
作者: jinpin    时间: 2009-4-8 09:57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是的 可是有什么用 [M09]
作者: 挪威森林    时间: 2009-4-17 11:15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M28]
作者: mahadun    时间: 2009-4-17 19:58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M11]
作者: 闲言碎语    时间: 2009-4-20 15:58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规划局说骏景变电站是1998年就规划了,但从国土局的这两份批准书上看,2001年的时候还没有变电站呢。谁在说谎?哈哈哈
作者: 我是广州人    时间: 2009-4-27 17:43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请市建委的简文豪同志回答
作者: 谢谢你的爱    时间: 2009-4-27 19:01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顶!!!
作者: TNDDD    时间: 2009-4-27 23:01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M21]
现在能有谁为我们释疑呢?
作者: xuxu    时间: 2009-4-27 23:48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唉,谁来释疑?
作者: iojunjing    时间: 2009-5-1 01:06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告规划局,同时告附带告合生和电网啊
作者: wendyyib    时间: 2009-5-1 05:17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M13] 路过。。。 [M41]
作者: 西门飞雪    时间: 2009-5-1 09:06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这两份文件现在还能找到吗?? [M11] 复印存档!以后肯定有用。
作者: 卓越    时间: 2009-5-1 10:47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M21]
作者: 我是广州人    时间: 2009-5-4 14:00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按照新闻报道,2001年8月10日,这块土地被转让给合生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由朱孟依的下属廖若清与朱孟依自己的海外公司签订转让合同,相当可能涉嫌违法),2001年9月19日,这块土地就获得了国土局的新的批准书,这其中还得经过规划局等部门的相关证书等环节,但此时,我们政府部门的效率却是如此之高!为什么?有何内幕交易?
作者: 我是广州人    时间: 2009-5-4 14:04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照这两份批准书看来,变电站的合法身份最早也是2001年才获得的,决不是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言之凿凿的1998年,他们为什么要说谎?因为,如果变电站不是在1998年获批,而是在此之后,那么,它的合法性就不存在了。
作者: 海盗头子    时间: 2009-5-4 14:09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还是要存下网页。 [M29] [M21]
作者: 挪威森林    时间: 2009-7-14 10:20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收藏太久,晒晒旧帖
作者: yk_2007    时间: 2009-7-14 10:48
标题: Re: [color=red]重大发现[/color]:2006和2001年市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有何不同?
难忘的人生经历,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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