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烟雨濛濛 于 2009-1-4发表的原文
早上一翻到报纸,一看气得发抖,马上打电话到《南都》投诉。
我说,我知道你们有压力,你们没有报道真相的勇气,但最少有拒绝同流合污的勇气。做媒体,连这点良知都没有,干脆全国就一份报纸算了。
引用作者 junyixuan 于 2009-1-4发表的原文
《南方都市报》能够整版报道此事件,并且基本客观,已经非常难能可贵,请勿苛责。
建议大家冷静,把握尺度,千万不要授人以把柄。警察和保安也是无奈,要团结他们,不要把他们逼急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应以非暴力争取正当权利,争取各界同情。
引用作者 烟雨濛濛 于 2009-1-4发表的原文
早上一翻到报纸,一看气得发抖,马上打电话到《南都》投诉。
我说,我知道你们有压力,你们没有报道真相的勇气,但最少有拒绝同流合污的勇气。做媒体,连这点良知都没有,干脆全国就一份报纸算了。
引用作者 烟雨濛濛 于 2009-1-4发表的原文
冲着“严霜夜结,悲风昼起”这几个字,我理解了中国传媒的无奈。
引用作者 sue 于 2009-1-4发表的原文
不愧是ZF部门的新闻通稿,各家媒体报导内容如出一辙,且不约而同在禁声多日后同时发声。 [M07]
有个小建议:有没有擅长的同学能将GZ各大媒体的报导归集在一块,贴到各大网站去,向大家揭示揭示新闻通稿的威力。 [M11]
引用作者 FKSB 于 2009-1-4发表的原文
三年维权,散步数十次,无人理会,业主错了一次,在12月13日北门集中时,失控堵了一次路,有业主因此被拘留了15天。1月1日晚,总共有人扔了3-4次石头,有人扔了橘皮,有两次有人拔了两颗草扔过去,JC很潇洒地把草接到了;这些是业主的过错,前后24名业主被抓,算是惩罚了。
扔花盆之说子虚乌有,谁拍到扔?哪怕是地上的花盆?没有!现场数十个摄像、相机,包括JC和业主的,都没有!。
那规划局、电网和发展商互相勾结,隐瞒规划的罪过,有谁受到惩罚?滥用警力,出动盾牌、警棍、狼狗和高压水枪,激化警民矛盾的过错,又该谁负责?违法宪法,阻挠公民游行、集会的宪法赋予的自由的申请,致使数千居民“非法”、“散步”,又该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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