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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打印本页]

作者: esmile    时间: 2008-12-25 22:38
标题: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版本三:(根据多位同学的建议修改,感谢这几位同学。发给市政府的。)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的申述信

广州市市长  同志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骏景花园小区的居民。现在,我们碰到了大难题,作为广州市的市民向市长求助。

我们热爱广州这个城市,认为广州是一个非常适合居住的城市,所以在98年开始陆续买入骏景的房子安居乐业。在市政府的关怀下,我们一直生活得很开心。但是,2006年3月变电站入场开工,我们才得知小区西门变电站在1998年就进行了规划,规划局号称在2004年进行了公示。我们就像被当头打了一棒,从此开始陷入了烦恼之中了。

南方电网公司以向天河区东部提供电力之名,无视骏景花园三万居民的身心健康,要在小区内居民楼以及学校边上修建110KV骏景西门高压变电站。广州市规划局有关官员在完全未征求当事群众意见和未经环境评估的情况下,批准该变电站选址要求,并隐瞒此规划直至小区楼房售罄。此事引起了群众的极大愤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南方电网公司等有关人员出尔反尔,多次欺骗小区居民,伤害小区居民的感情,事情至今没有解决。南方电网公司多次进入工地试图强行施工,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和坚决抵制。他们这种欺骗群众,危及数万居民健康的作为,完全违反了国家环保程序,违反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倡导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方针。南方电网公司坚持对该电站选址,并将造成此后果的原因向开发商隐瞒规划一推了之。对于小区居民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讲话,要求有关部门执政为民,南方电网公司副总工程师更直接说“你们不是人民!”小区居民对这种做法十分不理解,对这个害民工程,我们坚决不答应!坚决抵制!请张市长给予我们支持!

为此,现将我们依法坚决反对在离居民楼不足10米的敏感区旁建高压变电站的理由,再次申述如下:

1. 骏景花园居民对于广州天河东部片区的发展,同所有其他居民一样关心,也一样愿意共同努力。但是,是不是为了发展天河东部片区就不得不在小区西门建设一个变电站,而不惜牺牲小区数万居民的身心健康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查询了市规划局网站,以及基于我们对小区周边地区的了解,发现有大量的合适地点可以用于建设变电站,而不必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

2. 广州市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近10年来得到了高速的发展,尤其是棠东一带,周边环境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所以 1998年制定的变电站选址规划在2008年已经是不适用的。

3. 未作环境评估就批准规划,违反了国家环保评价法规。国家环保局HJ/T24-1998号文件规定,以变电站500米范围内为工频电场、磁场的评价范围,以变电所围墙外2000米区域内为无线电干扰评价范围,在南方电网公司设计的高压变电站选址附近500米范围内有数万居民的居住区,有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等敏感区,涉及到了数万公众的重大利益,在未作环境评价和召开听证会的情况下,市规划局就批准选址,严重违反了国家环保评价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 关于电磁场对人体的影响,在国际上尚未形成法律认可的标准,国家环保局HJ/T24-1998号文件规定,不能超过国家标准《GB8702-1988》,即公众总受照剂量:对0.1-3MHz的电磁辐射,电场强度不超过40V/m,磁场强度不超过0.1A/m,这是唯一的国家标准,其它的标准仍在讨论中。根据这一标准计算,电磁辐射场的磁场分量应低于0.1-0.2微特斯拉才是我们的安全标准。

5. 在奥运会场馆的建设过程中,北京市政-府明确要求变电站距离奥运会信息大楼300米,这显然是为了规避高压变电站产生的电磁辐射。而在广州市,骏景花园西门高压变电站距离居民楼不足10米,这反映了部分官員轻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顾群众利益的错误倾向。我们强烈要求,市规划局重新对该变电站进行选址。

6. 至于高压输变电工程产生的电磁辐射是否对近距离接触的人体有危害,已经有相当多的专家提出看法。中国电磁兼容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攸刚教授、中国电工学会赵玉峰教授、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原所长陶永娴教授等许多专家指出:国内外都有大量的科学证据说明,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恰恰相反,国内外都没有一个肯定的完整的证据说明,高压变电站对附近150米内的居民没有影响, 更不要说10米之内的居民了。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环境所曹兆进教授也指出,电磁辐射对人健康危害是积累造成的。即使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危害。近年来,我国关于高压输变电工程的选址问题引起不少风波,这已经引起领导和专家们的高度重视。在2005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科技委副主任、中国工程院王小谟院士建议尽快“制定防电磁污染法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明确提出“原有的标准已经无法适应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环境、安全和健康”。湖南省政协副主蓆,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教授等16位委员提出“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变电站建设应远离居民区”的提案,指出“在目前广大群众有很大意见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和居民协商,即使协商没有结果,特别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待建高压输变电站工程,为了大局,电力建设部门也应该让一步,远离居民区”。

我们坚信,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没有比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更重要的事情了。我们认为,在还没有国际法律标准和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在未作充分环境评价的情况下,贸然决定将高压变电站修建在居民区是违反宪法和反科学的,是对数万群众生存权的挑战,天理难容,百姓难容。我们的生存权应该也必须大于企业的经营权;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应该也会得到政-府部门保障。我们强烈希望,广州市政-府纠正南方电网公司的错误行为,撤销广州市规划局对此害民工程的规划,要求南方电网公司将变电站建设到周边更合适的地方(譬如当前的麦德龙超市等等)。我们要和谐社会!我们要健康的生存环境!我们坚决抵制和反对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害民工程!

胡锦涛总书记说,我们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既通过提出和贯彻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前进,又从人民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我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我国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其他劳动群众推动我国生产力发展基本力量的作用,又支持新的社会阶层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作用,使全体人民都满腔热情地投身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我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通过改革发展为人民群众造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指出,不要建好了房子才建变电站。“新建的住宅小区,要按照“三个先”的要求建设,先报建、先公开、先建设,不要等人家建好了房子才建变电站。” 苏泽群指出,输变电建设的选址不是没有办法的,要针对不同的地域,采取不同政策来建设,不能简简单单地搞一站一策。建委、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对审批验收把关,监督开发主体在小区投入使用之前落实变电站等设施配套,否则就不给他验收,建不好变电站就不准卖房子。供电部门也要积极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不建变电站,就不给施工用电,要共同促使有关单位落实变电站建设。城市建设要经过决策程序。输变电设施就要按照“三个早”处理。早选地址、早征地、早开工,不要等到城市建成了才去建设变电站。来不及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用公示牌标明:“此地规划建设高压变电站”。否则人家不知道情况,在那里买了房子,就会反对你建变电站。

我们恳切要求市政府要求南方电网依据胡锦涛总书记和苏泽群副市长的指示,解决这一不难解决的“难题”。

此致
敬礼

广州市骏景花园社区居民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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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二: (喝水修改版)感谢喝水同学。 发给市政府。

改写自esmile的维权申述信。不一定适合大家,但希望可以给大家做一个参考,欢迎大家批评指正。蓝色字是我修改的部分。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的申述信

广州市市长  同志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住在骏景花园小区的业主。现在,我们碰到了大难题,作为一个广州市的市民向市长求助。

我们热爱广州这个城市,认为广州市是一个非常适合人居住的城市,所以在2001年5月前买入了骏景的房子安居乐业,我们一直在市政府的关怀下,生活的很开心。但是,在2006年3月变电站入场开工才得知小区西门变电站在1998年就进行了规划,规划局号称在2004年进行了公示。我们就像被当头打了一棒,从此,我们就开始陷入了烦恼之中了。


南方电网公司以向天河区东部提供电力之名,无视骏景花园三万居民的身心健康,要在小区内居民楼以及学校边上修建110KV骏景西门高压变电站。广州市规划局有关官員在完全未征求当事群众意见和未经环境评估的情况下,批准该变电站选址要求,并隐瞒此规划直至小区楼房售罄。此事引起了群众的极大愤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天园街街道办、区政-府以及南方电网公司等有关人员出尔反尔,多次欺骗小区居民,伤害小区居民的感情,事情至今没有解决。南方电网公司多次进入工地试图强行施工,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和坚决抵制。他们这种欺骗群众,危及数万居民健康的作为,完全违反了国家环保程序,违反了以鬍錦濤同志为总書記的党中央倡导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方针。南方电网公司坚持对该电站选址,并将造成此后果的原因向开发商隐瞒规划一推了之。对于小区居民学习鬍錦濤总書記讲话,要求有关部门执政为民,南方电网公司副总工程师更直接说“你们不是人民!”小区居民对这种做法十分不理解,对这个害民工程,我们坚决不答应!坚决抵制!请张市长给予我们力量!

为此,现将我们依法坚决反对在离居民楼不足10米的敏感区旁建高压变电站的理由,再次申述如下:

1. 骏景花园居民对于广州天河东部片区的发展,同所有其他居民一样关心,也一样愿意共同努力。但是,是不是为了发展天河东部片区就不得不在小区西门建设一个变电站,而不惜牺牲小区数万居民的身心健康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查询了市规划局网站,以及基于我们对小区周边地区的了解,发现有大量的合适地点可以用于建设变电站,而不必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

2. 广州市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近10年来得到了高速的发展,尤其是棠东一带,周边环境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所以 1998年制定的变电站选址规划在2008年已经是不适用的

3. 未作环境评估就批准规划,违反了国家环保评价法规。国家环保局HJ/T24-1998号文件规定,以变电站500米范围内为工频电场、磁场的评价范围,以变电所围墙外2000米区域内为无线电干扰评价范围,在南方电网公司设计的高压变电站选址附近500米范围内有数万居民的居住区,有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等敏感区,涉及到了数万公众的重大利益,在未作环境评价和召开听证会的情况下,市规划局就批准选址,严重违反了国家环保评价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 关于电磁场对人体的影响,在国际上尚未形成法律认可的标准,国家环保局HJ/T24-1998号文件规定,不能超过国家标准《GB8702-1988》,即公众总受照剂量:对0.1-3MHz的电磁辐射,电场强度不超过40V/m,磁场强度不超过0.1A/m,这是唯一的国家标准,其它的标准仍在讨论中。根据这一标准计算,电磁辐射场的磁场分量应低于0.1-0.2微特斯拉才是我们的安全标准。

5. 在奥运会场馆的建设过程中,北京市政-府明确要求变电站距离奥运会信息大楼300米,这显然是为了规避高压变电站产生的电磁辐射。而在广州市,骏景花园西门高压变电站距离居民楼不足10米,这反映了部分官員轻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顾群众利益的错误倾向。我们强烈要求,市规划局重新对该变电站进行选址。

6. 至于高压输变电工程产生的电磁辐射是否对近距离接触的人体有危害,已经有相当多的专家提出看法。中国电磁兼容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攸刚教授、中国电工学会赵玉峰教授、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原所长陶永娴教授等许多专家指出:国内外都有大量的科学证据说明,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恰恰相反,国内外都没有一个肯定的完整的证据说明,高压变电站对附近150米内的居民没有影响, 更不要说10米之内的居民了。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环境所曹兆进教授也指出,电磁辐射对人健康危害是积累造成的。即使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危害。近年来,我国关于高压输变电工程的选址问题引起不少风波,这已经引起领导和专家们的高度重视。在2005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科技委副主任、中国工程院王小谟院士建议尽快“制定防电磁污染法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明确提出“原有的标准已经无法适应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环境、安全和健康”。湖南省政协副主蓆,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教授等16位委员提出“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变电站建设应远离居民区”的提案,指出“在目前广大群众有很大意见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和居民协商,即使协商没有结果,特别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待建高压输变电站工程,为了大局,电力建设部门也应该让一步,远离居民区”。

我们坚信,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没有比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更重要的事情了。我们认为,在还没有国际法律标准和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在未作充分环境评价的情况下,贸然决定将高压变电站修建在居民区是违反宪法和反科学的,是对数万群众生存权的挑战,天理难容,百姓难容。我们的生存权应该也必须大于企业的经营权;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应该也会得到政-府部门保障。我们强烈希望,广州市政-府纠正南方电网公司的错误行为,撤销广州市规划局对此害民工程的规划,要求南方电网公司将变电站建设到周边更合适的地方(譬如当前的麦德龙超市等等)。我们要和谐社会!我们要健康的生存环境!我们坚决抵制和反对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害民工程!

鬍錦濤总書記说,我们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既通过提出和贯彻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前进,又从人民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我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我国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其他劳动群众推动我国生产力发展基本力量的作用,又支持新的社会阶层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作用,使全体人民都满腔热情地投身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我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通过改革发展为人民群众造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指出,不要建好了房子才建变电站。“新建的住宅小区,要按照“三个先”的要求建设,先报建、先公开、先建设,不要等人家建好了房子才建变电站。” 苏泽群指出,输变电建设的选址不是没有办法的,要针对不同的地域,采取不同政策来建设,不能简简单单地搞一站一策。建委、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对审批验收把关,监督开发主体在小区投入使用之前落实变电站等设施配套,否则就不给他验收,建不好变电站就不准卖房子。供电部门也要积极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不建变电站,就不给施工用电,要共同促使有关单位落实变电站建设。城市建设要经过决策程序。输变电设施就要按照“三个早”处理。早选地址、早征地、早开工,不要等到城市建成了才去建设变电站。来不及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用公示牌标明:“此地规划建设高压变电站”。否则人家不知道情况,在那里买了房子,就会反对你建变电站。


我们恳切要求市政-府要求南方电网依据鬍錦濤总書記和苏泽群副市长的指示,解决这一不难解决的“难题”。

此致
敬礼

广州市骏景花园社区居民


签名:。。。。。。。。。。。。。。。。


[本帖由喝水修改于2008-12-26 00:29:32]
[本帖由喝水修改于2008-12-26 00: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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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一:
改写自科学院南里小区的维权申述信。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广州市市委书记 同志
广州市市长  同志
广州市副市长  同志
广州市副市长  同志
广州市环保局领导
广州市规划局领导

尊敬的领导:

南方电网公司以向天河区东部提供电力之名,无视骏景花园三万居民的身心健康,要在小区内居民楼以及学校边上修建110KV骏景西门高压变电站。广州市规划局有关官员在完全未征求当事群众意见和未经环境评估的情况下,批准该变电站选址要求,并隐瞒此规划直至小区楼房售罄。此事引起了群众的极大愤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天园街街道办、区政府以及南方电网公司等有关人员出尔反尔,多次欺骗小区居民,伤害小区居民的感情,事情至今没有解决。南方电网公司多次进入工地试图强行施工,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和坚决抵制。他们这种欺骗群众,危及数万居民健康的作为,完全违反了国家环保程序,违反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倡导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方针。南方电网公司坚持对该电站选址,并将造成此后果的原因向开发商隐瞒规划一推了之。目前,天河区政府配合南方电网大有绝不放弃之势,不惜浪费纳税人的钱用警力和街道公务员力量对小区居民进行跟踪、劝诱、威胁,并滥用警力逮捕一个和平维权的居民,另外,还大量安装摄像头,并租赁小区对面宾馆配备大量警力用于镇压居民的合法维权。对于小区居民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讲话,要求有关部门执政为民,南方电网公司副总工程师更直接说“你们不是人民!”小区居民对这种做法十分不理解,对这个害民工程,我们坚决不答应!坚决抵制!

为此,现将我们依法坚决反对在离居民楼不足10米的敏感区旁建高压变电站的理由,再次申述如下:

1. 骏景花园居民对于广州天河东部片区的发展,同所有其他居民一样关心,也一样愿意共同努力。但是,是不是为了发展天河东部片区就不得不在小区西门建设一个变电站,而不惜牺牲小区数万居民的身心健康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查询了市规划局网站,以及基于我们对小区周边地区的了解,发现有大量的合适地点可以用于建设变电站,而不必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

2.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小区西门变电站在1998年就进行了规划,规划局号称在2004年进行了公示。而在1998年,小区西门周边500米内基本都还都是荒地。靠近变电站的楼宇均于规划局宣称的公示日期之前已经售出,开发商在售楼过程中未提供任何相关信息,骏宇轩于1999年9月开始发售,01年5月售罄;骏仁轩于01年11月开始发售,04年12月基本售罄。业主真正知道变电站的存在是在2006年3月南方电网公司进入工地准备进行施工。这里既有串通开发商隐瞒规划的问题,也有10年前的过时规划不与时俱进,考虑周边情况进行改变的问题。

3. 未作环境评估就批准规划,违反了国家环保评价法规。国家环保局HJ/T24-1998号文件规定,以变电站500米范围内为工频电场、磁场的评价范围,以变电所围墙外2000米区域内为无线电干扰评价范围,在南方电网公司设计的高压变电站选址附近500米范围内有数万居民的居住区,有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等敏感区,涉及到了数万公众的重大利益,在未作环境评价和召开听证会的情况下,市规划局就批准选址,严重违反了国家环保评价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 关于电磁场对人体的影响,在国际上尚未形成法律认可的标准,国家环保局HJ/T24-1998号文件规定,不能超过国家标准《GB8702-1988》,即公众总受照剂量:对0.1-3MHz的电磁辐射,电场强度不超过40V/m,磁场强度不超过0.1A/m,这是唯一的国家标准,其它的标准仍在讨论中。根据这一标准计算,电磁辐射场的磁场分量应低于0.1-0.2微特斯拉才是我们的安全标准。

5. 在奥运会场馆的建设过程中,北京市政府明确要求变电站距离奥运会信息大楼300米,这显然是为了规避高压变电站产生的电磁辐射。而在广州市,骏景花园西门高压变电站距离居民楼不足10米,这反映了部分官员轻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顾群众利益的错误倾向。我们强烈要求,市规划局重新对该变电站进行选址。

6. 至于高压输变电工程产生的电磁辐射是否对近距离接触的人体有危害,已经有相当多的专家提出看法。中国电磁兼容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攸刚教授、中国电工学会赵玉峰教授、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原所长陶永娴教授等许多专家指出:国内外都有大量的科学证据说明,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恰恰相反,国内外都没有一个肯定的完整的证据说明,高压变电站对附近150米内的居民没有影响, 更不要说10米之内的居民了。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环境所曹兆进教授也指出,电磁辐射对人健康危害是积累造成的。即使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危害。近年来,我国关于高压输变电工程的选址问题引起不少风波,这已经引起领导和专家们的高度重视。在2005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科技委副主任、中国工程院王小谟院士建议尽快“制定防电磁污染法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明确提出“原有的标准已经无法适应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环境、安全和健康”。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教授等16位委员提出“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变电站建设应远离居民区”的提案,指出“在目前广大群众有很大意见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和居民协商,即使协商没有结果,特别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待建高压输变电站工程,为了大局,电力建设部门也应该让一步,远离居民区”。

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没有比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更重要的事情了。我们认为,在还没有国际法律标准和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在未作充分环境评价的情况下,贸然决定将高压变电站修建在居民区是违反宪法和反科学的,是对数万群众生存权的挑战,天理难容,百姓难容。我们的生存权应该也必须大于企业的经营权;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应该也必须由政府部门保障。我们强烈要求,广州市政府应纠正南方电网公司的错误行为,撤销广州市规划局对此害民工程的规划,要求南方电网公司将变电站建设到周边更合适的地方(譬如当前的麦德龙超市等等)。我们要和谐社会!我们要健康的生存环境!我们坚决抵制和反对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害民工程!

胡锦涛总书记说,我们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既通过提出和贯彻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前进,又从人民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我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我国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其他劳动群众推动我国生产力发展基本力量的作用,又支持新的社会阶层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作用,使全体人民都满腔热情地投身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我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通过改革发展为人民群众造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指出,不要建好了房子才建变电站。“新建的住宅小区,要按照“三个先”的要求建设,先报建、先公开、先建设,不要等人家建好了房子才建变电站。” 苏泽群指出,输变电建设的选址不是没有办法的,要针对不同的地域,采取不同政策来建设,不能简简单单地搞一站一策。建委、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对审批验收把关,监督开发主体在小区投入使用之前落实变电站等设施配套,否则就不给他验收,建不好变电站就不准卖房子。供电部门也要积极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不建变电站,就不给施工用电,要共同促使有关单位落实变电站建设。城市建设要经过决策程序。输变电设施就要按照“三个早”处理。早选地址、早征地、早开工,不要等到城市建成了才去建设变电站。来不及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用公示牌标明:“此地规划建设高压变电站”。否则人家不知道情况,在那里买了房子,就会反对你建变电站。

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从老百姓最关心的小事做起,通过一件件好事的办理、一件件难事的解决,累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增进人民群众同我们的感情,真正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我们恳切要求市委、市政府、规划局、公安局等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对照胡锦涛总书记和苏泽群副市长的指示,解决这一不难解决的“难题”。

对于高压变电站选址问题,我们曾多次向市有关部门反映我们的意见和要求,如果市领导对我们的强烈要求不予考虑,不撤销该电站的选址,我们将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诉。

如果在与我区居民未达成协议之前,南方电网公司强行施工,我区居民将不惜一切代价依法抵制这项害民工程。由此引发矛盾激化和社会不谐和的后果,由市相关责任领导负责。

此致
敬礼

广州市骏景花园社区居民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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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esmile修改于2008-12-26 08:03:18]
[本帖由esmile修改于2008-12-26 10:27:25]
作者: LEO 狮子座    时间: 2008-12-25 22:39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一个 [M21]
作者: 潇涵    时间: 2008-12-25 22:39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M21] 发出去
作者: VECENT    时间: 2008-12-25 22:42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我也来顶一个.
作者: 潇涵    时间: 2008-12-25 22:43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作者: 小野川子    时间: 2008-12-25 22:44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M21] [M21] [M21]
作者: 有时想飞    时间: 2008-12-25 22:44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支持申述 [M21]
作者: amee    时间: 2008-12-25 22:45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起来 [M21]
作者: Cindy_zhu    时间: 2008-12-25 22:45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最好再准备一份给国内外媒体的信。
作者: LOVE宣    时间: 2008-12-25 22:46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M29]
作者: 牧野流星    时间: 2008-12-25 22:47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这样比较方便,谁想上访,直接打印就OK了,只要换个抬头
作者: 山巅一寺一壶酒    时间: 2008-12-25 22:51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给LZ [M21] [M29]


估计市一级机构已被“同化”,要向省或更高的申述
作者: 蓝蓝    时间: 2008-12-25 22:52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作者: 什锦八宝粉丝    时间: 2008-12-25 22:53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写得好,真实反应了骏景人民的呼声!!!
业主们顶起来!!! [M29] [M29] [M29]
作者: wq    时间: 2008-12-25 22:53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M21] [M21]
[M29] [M29]
作者: 老渔    时间: 2008-12-25 22:54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5目!
作者: 汉堡包    时间: 2008-12-25 22:56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赞一个 [M29]
作者: 喝水    时间: 2008-12-25 22:57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从老百姓最关心的小事做起,通过一件件好事的办理、一件件难事的解决,累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增进人民群众同我们的感情,真正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对于高压变电站选址问题,我们曾多次向市有关部门反映我们的意见和要求,如果市领导对我们的强烈要求不予考虑,不撤销该电站的选址,我们将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诉。

如果在与我区居民未达成协议之前,南方电网公司强行施工,我区居民将不惜一切代价依法抵制这项害民工程。由此引发矛盾激化和社会不谐和的后果,由市相关责任领导负责。



这两段话带有威胁性质,如果我是市长的话,我心里会很不爽。

我们将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诉。-----------你就算不写出来,市领导也会预计你们会这样做,不写也罢,没必要撕破面皮,给个台阶他们嘛。
感觉这句话留在第二封申述信里会合适一点。
作者: esmile    时间: 2008-12-25 22:59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引用作者 喝水 于 2008-12-25发表的原文
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从老百姓最关心的小事做起,通过一件件好事的办理、一件件难事的解决,累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增进人民群众同我们的感情,真正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对于高压变电站选址问题,我们曾多次向市有关部门反映我们的意见和要求,如果市领导对我们的强烈要求不予考虑,不撤销该电站的选址,我们将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诉。

如果在与我区居民未达成协议之前,南方电网公司强行施工,我区居民将不惜一切代价依法抵制这项害民工程。由此引发矛盾激化和社会不谐和的后果,由市相关责任领导负责。


这两段话带有威胁性质,如果我是市长的话,我心里会很不爽。

我们将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诉。-----------你就算不写出来,市领导也会预计你们会这样做,不写也罢,没必要撕破面皮,给个台阶他们嘛。
感觉这句话留在第二封申述信里会合适一点。


多谢建议。大家有能力或机会发送的请酌情修改。

[本帖由esmile修改于2008-12-25 23:00:52]
作者: 烈日清风    时间: 2008-12-25 23:05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两点意见:
1、是否将标题改为“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诉信”;
2、将骏景野猪万人签名条幅照片一起附上。
作者: 老鱼    时间: 2008-12-25 23:08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引用作者 喝水 于 2008-12-25发表的原文
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从老百姓最关心的小事做起,通过一件件好事的办理、一件件难事的解决,累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增进人民群众同我们的感情,真正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对于高压变电站选址问题,我们曾多次向市有关部门反映我们的意见和要求,如果市领导对我们的强烈要求不予考虑,不撤销该电站的选址,我们将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诉。

如果在与我区居民未达成协议之前,南方电网公司强行施工,我区居民将不惜一切代价依法抵制这项害民工程。由此引发矛盾激化和社会不谐和的后果,由市相关责任领导负责。



这两段话带有威胁性质,如果我是市长的话,我心里会很不爽。

我们将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诉。-----------你就算不写出来,市领导也会预计你们会这样做,不写也罢,没必要撕破面皮,给个台阶他们嘛。
感觉这句话留在第二封申述信里会合适一点。





这个建议可行 [M05]
作者: lawyer    时间: 2008-12-25 23:09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拿这个签名,再向各有关机关和领导提交,反映JJ人民的声音。
作者: 说你呢    时间: 2008-12-25 23:14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12-25发表的原文
改写自科学院南里小区的维权申述信。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广州市市委书记 同志
广州市市长  同志
广州市副市长  同志
广州市副市长  同志
广州市环保局领导
广州市规划局领导

尊敬的领导:

南方电网公司以向天河区东部提供电力之名,无视骏景花园三万居民的身心健康,要在小区内居民楼以及学校边上修建110KV骏景西门高压变电站。广州市规划局有关官员在完全未征求当事群众意见和未经环境评估的情况下,批准该变电站选址要求,并隐瞒此规划直至小区楼房售罄。此事引起了群众的极大愤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天园街街道办、区政府以及南方电网公司等有关人员出尔反尔,多次欺骗小区居民,伤害小区居民的感情,事情至今没有解决。南方电网公司多次进入工地试图强行施工,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和坚决抵制。他们这种欺骗群众,危及数万居民健康的作为,完全违反了国家环保程序,违反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倡导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方针。南方电网公司坚持对该电站选址,并将造成此后果的原因向开发商隐瞒规划一推了之。目前,天河区政府配合南方电网大有绝不放弃之势,不惜浪费纳税人的钱用警力和街道公务员力量对小区居民进行跟踪、劝诱、威胁,并滥用警力逮捕一个和平维权的居民,另外,还大量安装摄像头,并租赁小区对面宾馆配备大量警力用于镇压居民的合法维权。对于小区居民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讲话,要求有关部门执政为民,南方电网公司副总工程师更直接说“你们不是人民!”小区居民对这种做法十分不理解,对这个害民工程,我们坚决不答应!坚决抵制!

为此,现将我们依法坚决反对在离居民楼不足10米的敏感区旁建高压变电站的理由,再次申述如下:

1. 骏景花园居民对于广州天河东部片区的发展,同所有其他居民一样关心,也一样愿意共同努力。但是,是不是为了发展天河东部片区就不得不在小区西门建设一个变电站,而不惜牺牲小区数万居民的身心健康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查询了市规划局网站,以及基于我们对小区周边地区的了解,发现有大量的合适地点可以用于建设变电站,而不必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

2.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小区西门变电站在1998年就进行了规划,规划局号称在2004年进行了公示。而在1998年,小区西门周边500米内基本都还都是荒地。靠近变电站的楼宇均于规划局宣称的公示日期之前已经售出,开发商在售楼过程中未提供任何相关信息,骏宇轩于1999年9月开始发售,01年5月售罄;骏仁轩于01年11月开始发售,04年12月基本售罄。业主真正知道变电站的存在是在2006年3月南方电网公司进入工地准备进行施工。这里既有串通开发商隐瞒规划的问题,也有10年前的过时规划不与时俱进,考虑周边情况进行改变的问题。

3. 未作环境评估就批准规划,违反了国家环保评价法规。国家环保局HJ/T24-1998号文件规定,以变电站500米范围内为工频电场、磁场的评价范围,以变电所围墙外2000米区域内为无线电干扰评价范围,在南方电网公司设计的高压变电站选址附近500米范围内有数万居民的居住区,有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等敏感区,涉及到了数万公众的重大利益,在未作环境评价和召开听证会的情况下,市规划局就批准选址,严重违反了国家环保评价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 关于电磁场对人体的影响,在国际上尚未形成法律认可的标准,国家环保局HJ/T24-1998号文件规定,不能超过国家标准《GB8702-1988》,即公众总受照剂量:对0.1-3MHz的电磁辐射,电场强度不超过40V/m,磁场强度不超过0.1A/m,这是唯一的国家标准,其它的标准仍在讨论中。根据这一标准计算,电磁辐射场的磁场分量应低于0.1-0.2微特斯拉才是我们的安全标准。

5. 在奥运会场馆的建设过程中,北京市政府明确要求变电站距离奥运会信息大楼300米,这显然是为了规避高压变电站产生的电磁辐射。而在广州市,骏景花园西门高压变电站距离居民楼不足10米,这反映了部分官员轻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顾群众利益的错误倾向。我们强烈要求,市规划局重新对该变电站进行选址。

6. 至于高压输变电工程产生的电磁辐射是否对近距离接触的人体有危害,已经有相当多的专家提出看法。中国电磁兼容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攸刚教授、中国电工学会赵玉峰教授、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原所长陶永娴教授等许多专家指出:国内外都有大量的科学证据说明,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恰恰相反,国内外都没有一个肯定的完整的证据说明,高压变电站对附近150米内的居民没有影响, 更不要说10米之内的居民了。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环境所曹兆进教授也指出,电磁辐射对人健康危害是积累造成的。即使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危害。近年来,我国关于高压输变电工程的选址问题引起不少风波,这已经引起领导和专家们的高度重视。在2005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科技委副主任、中国工程院王小谟院士建议尽快“制定防电磁污染法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明确提出“原有的标准已经无法适应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环境、安全和健康”。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教授等16位委员提出“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变电站建设应远离居民区”的提案,指出“在目前广大群众有很大意见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和居民协商,即使协商没有结果,特别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待建高压输变电站工程,为了大局,电力建设部门也应该让一步,远离居民区”。

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没有比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更重要的事情了。我们认为,在还没有国际法律标准和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在未作充分环境评价的情况下,贸然决定将高压变电站修建在居民区是违反宪法和反科学的,是对数万群众生存权的挑战,天理难容,百姓难容。我们的生存权应该也必须大于企业的经营权;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应该也必须由政府部门保障。我们强烈要求,广州市政府应纠正南方电网公司的错误行为,撤销广州市规划局对此害民工程的规划,要求南方电网公司将变电站建设到周边更合适的地方(譬如当前的麦德龙超市等等)。我们要和谐社会!我们要健康的生存环境!我们坚决抵制和反对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害民工程!

胡锦涛总书记说,我们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既通过提出和贯彻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前进,又从人民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我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我国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其他劳动群众推动我国生产力发展基本力量的作用,又支持新的社会阶层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作用,使全体人民都满腔热情地投身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我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通过改革发展为人民群众造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指出,不要建好了房子才建变电站。“新建的住宅小区,要按照“三个先”的要求建设,先报建、先公开、先建设,不要等人家建好了房子才建变电站。” 苏泽群指出,输变电建设的选址不是没有办法的,要针对不同的地域,采取不同政策来建设,不能简简单单地搞一站一策。建委、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对审批验收把关,监督开发主体在小区投入使用之前落实变电站等设施配套,否则就不给他验收,建不好变电站就不准卖房子。供电部门也要积极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不建变电站,就不给施工用电,要共同促使有关单位落实变电站建设。城市建设要经过决策程序。输变电设施就要按照“三个早”处理。早选地址、早征地、早开工,不要等到城市建成了才去建设变电站。来不及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用公示牌标明:“此地规划建设高压变电站”。否则人家不知道情况,在那里买了房子,就会反对你建变电站。

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从老百姓最关心的小事做起,通过一件件好事的办理、一件件难事的解决,累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增进人民群众同我们的感情,真正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我们恳切要求市委、市政府、规划局、公安局等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对照胡锦涛总书记和苏泽群副市长的指示,解决这一不难解决的“难题”。

对于高压变电站选址问题,我们曾多次向市有关部门反映我们的意见和要求,如果市领导对我们的强烈要求不予考虑,不撤销该电站的选址,我们将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诉。

如果在与我区居民未达成协议之前,南方电网公司强行施工,我区居民将不惜一切代价依法抵制这项害民工程。由此引发矛盾激化和社会不谐和的后果,由市相关责任领导负责。

此致
敬礼

广州市骏景花园社区居民


签名:。。。。。。。。。。。。。。。。



[M21]
作者: 灭绝师太    时间: 2008-12-25 23:40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顶顶顶顶顶
作者: 喝水    时间: 2008-12-25 23:43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此申诉书内容太多。
应该只针对变电站不该建在居民区这个事来申诉,否则,力量就有点分散了,别让领导去分心了解街道、警察如何如何。

街道、警察都是次要矛盾,可以暂时放下。

至于救被抓走的业主,走的应该是另一条线,应该去区局、市局、省厅另行申诉。
作者: 楚楚    时间: 2008-12-25 23:56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葱白,葱白,名家就是名家 [M29] [M29] [M29]
作者: 跳动的云    时间: 2008-12-26 00:06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写得不错,佩服! [M21]
作者: 安吉拉    时间: 2008-12-26 00:21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M21]
[M21]
[M21]
同上有一位业主说:骏景野猪万人签名条幅照片一起附上!
这样更有血肉一些,免的正如那些狗 [M35] 说我们只是一小部分人的意见!
作者: 喝水    时间: 2008-12-26 00:26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改写自esmile的维权申述信。不一定适合大家,但希望可以给大家做一个参考,欢迎大家批评指正。蓝色字是我修改的部分。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的申述信

广州市市长  同志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住在骏景花园小区的业主。现在,我们碰到了大难题,作为一个广州市的市民向市长求助。

我们热爱广州这个城市,认为广州市是一个非常适合人居住的城市,所以在2001年5月前买入了骏景的房子安居乐业,我们一直在市政府的关怀下,生活的很开心。但是,在2006年3月变电站入场开工才得知小区西门变电站在1998年就进行了规划,规划局号称在2004年进行了公示。我们就像被当头打了一棒,从此,我们就开始陷入了烦恼之中了。


南方电网公司以向天河区东部提供电力之名,无视骏景花园三万居民的身心健康,要在小区内居民楼以及学校边上修建110KV骏景西门高压变电站。广州市规划局有关官員在完全未征求当事群众意见和未经环境评估的情况下,批准该变电站选址要求,并隐瞒此规划直至小区楼房售罄。此事引起了群众的极大愤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天园街街道办、区政-府以及南方电网公司等有关人员出尔反尔,多次欺骗小区居民,伤害小区居民的感情,事情至今没有解决。南方电网公司多次进入工地试图强行施工,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和坚决抵制。他们这种欺骗群众,危及数万居民健康的作为,完全违反了国家环保程序,违反了以鬍錦濤同志为总書記的党中央倡导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方针。南方电网公司坚持对该电站选址,并将造成此后果的原因向开发商隐瞒规划一推了之。对于小区居民学习鬍錦濤总書記讲话,要求有关部门执政为民,南方电网公司副总工程师更直接说“你们不是人民!”小区居民对这种做法十分不理解,对这个害民工程,我们坚决不答应!坚决抵制!请张市长给予我们力量!

为此,现将我们依法坚决反对在离居民楼不足10米的敏感区旁建高压变电站的理由,再次申述如下:

1. 骏景花园居民对于广州天河东部片区的发展,同所有其他居民一样关心,也一样愿意共同努力。但是,是不是为了发展天河东部片区就不得不在小区西门建设一个变电站,而不惜牺牲小区数万居民的身心健康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查询了市规划局网站,以及基于我们对小区周边地区的了解,发现有大量的合适地点可以用于建设变电站,而不必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

2. 广州市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近10年来得到了高速的发展,尤其是棠东一带,周边环境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所以 1998年制定的变电站选址规划在2008年已经是不适用的

3. 未作环境评估就批准规划,违反了国家环保评价法规。国家环保局HJ/T24-1998号文件规定,以变电站500米范围内为工频电场、磁场的评价范围,以变电所围墙外2000米区域内为无线电干扰评价范围,在南方电网公司设计的高压变电站选址附近500米范围内有数万居民的居住区,有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等敏感区,涉及到了数万公众的重大利益,在未作环境评价和召开听证会的情况下,市规划局就批准选址,严重违反了国家环保评价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 关于电磁场对人体的影响,在国际上尚未形成法律认可的标准,国家环保局HJ/T24-1998号文件规定,不能超过国家标准《GB8702-1988》,即公众总受照剂量:对0.1-3MHz的电磁辐射,电场强度不超过40V/m,磁场强度不超过0.1A/m,这是唯一的国家标准,其它的标准仍在讨论中。根据这一标准计算,电磁辐射场的磁场分量应低于0.1-0.2微特斯拉才是我们的安全标准。

5. 在奥运会场馆的建设过程中,北京市政-府明确要求变电站距离奥运会信息大楼300米,这显然是为了规避高压变电站产生的电磁辐射。而在广州市,骏景花园西门高压变电站距离居民楼不足10米,这反映了部分官員轻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顾群众利益的错误倾向。我们强烈要求,市规划局重新对该变电站进行选址。

6. 至于高压输变电工程产生的电磁辐射是否对近距离接触的人体有危害,已经有相当多的专家提出看法。中国电磁兼容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攸刚教授、中国电工学会赵玉峰教授、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原所长陶永娴教授等许多专家指出:国内外都有大量的科学证据说明,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恰恰相反,国内外都没有一个肯定的完整的证据说明,高压变电站对附近150米内的居民没有影响, 更不要说10米之内的居民了。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环境所曹兆进教授也指出,电磁辐射对人健康危害是积累造成的。即使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危害。近年来,我国关于高压输变电工程的选址问题引起不少风波,这已经引起领导和专家们的高度重视。在2005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科技委副主任、中国工程院王小谟院士建议尽快“制定防电磁污染法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明确提出“原有的标准已经无法适应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环境、安全和健康”。湖南省政协副主蓆,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教授等16位委员提出“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变电站建设应远离居民区”的提案,指出“在目前广大群众有很大意见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和居民协商,即使协商没有结果,特别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待建高压输变电站工程,为了大局,电力建设部门也应该让一步,远离居民区”。

我们坚信,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没有比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更重要的事情了。我们认为,在还没有国际法律标准和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在未作充分环境评价的情况下,贸然决定将高压变电站修建在居民区是违反宪法和反科学的,是对数万群众生存权的挑战,天理难容,百姓难容。我们的生存权应该也必须大于企业的经营权;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应该也会得到政-府部门保障。我们强烈希望,广州市政-府纠正南方电网公司的错误行为,撤销广州市规划局对此害民工程的规划,要求南方电网公司将变电站建设到周边更合适的地方(譬如当前的麦德龙超市等等)。我们要和谐社会!我们要健康的生存环境!我们坚决抵制和反对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害民工程!

鬍錦濤总書記说,我们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既通过提出和贯彻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前进,又从人民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我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我国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其他劳动群众推动我国生产力发展基本力量的作用,又支持新的社会阶层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作用,使全体人民都满腔热情地投身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我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通过改革发展为人民群众造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指出,不要建好了房子才建变电站。“新建的住宅小区,要按照“三个先”的要求建设,先报建、先公开、先建设,不要等人家建好了房子才建变电站。” 苏泽群指出,输变电建设的选址不是没有办法的,要针对不同的地域,采取不同政策来建设,不能简简单单地搞一站一策。建委、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对审批验收把关,监督开发主体在小区投入使用之前落实变电站等设施配套,否则就不给他验收,建不好变电站就不准卖房子。供电部门也要积极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不建变电站,就不给施工用电,要共同促使有关单位落实变电站建设。城市建设要经过决策程序。输变电设施就要按照“三个早”处理。早选地址、早征地、早开工,不要等到城市建成了才去建设变电站。来不及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用公示牌标明:“此地规划建设高压变电站”。否则人家不知道情况,在那里买了房子,就会反对你建变电站。


我们恳切要求市政-府要求南方电网依据鬍錦濤总書記和苏泽群副市长的指示,解决这一不难解决的“难题”。

此致
敬礼

广州市骏景花园社区居民


签名:。。。。。。。。。。。。。。。。


[本帖由喝水修改于2008-12-26 00:29:32]
[本帖由喝水修改于2008-12-26 00:34:27]
作者: 喝水    时间: 2008-12-26 00:33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我认为向市府申诉嘛,还是低调一点好,目前你们的主要矛盾是南方电网要在西门起变电站,所以应该是恳求市府帮忙解决。

文字方面,我远远比不上esmile,意思大家明白就行,献丑了。 [M13]
作者: esmile    时间: 2008-12-26 08:00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引用作者 喝水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我认为向市府申诉嘛,还是低调一点好,目前你们的主要矛盾是南方电网要在西门起变电站,所以应该是恳求市府帮忙解决。

文字方面,我远远比不上esmile,意思大家明白就行,献丑了。 [M13]


感谢喝水同学。
作者: anan2003    时间: 2008-12-26 08:12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喝水和LZ辛苦了, [M29] [M29]
作者: 杜2神仙    时间: 2008-12-26 08:46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感谢LZ和喝水 [M29]
作者: 小晓    时间: 2008-12-26 08:47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如何确保这些申诉信能交到各级领导手中?
作者: 烈日清风    时间: 2008-12-26 09:01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能否交到领导的手中很重要。
作者: pingying18    时间: 2008-12-26 09:07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起来。
作者: 小薪    时间: 2008-12-26 09:08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M21] [M21] [M21]
作者: QQ猫    时间: 2008-12-26 09:10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很好 [M21] [M21] [M29] [M29] ,代表了我们的心声,关键是怎么样能送到管事领导的案头!
作者: 爱家    时间: 2008-12-26 09:29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M29] [M36] 楼主辛苦了
作者: esmile    时间: 2008-12-26 09:38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系统通知 系统
2008-12-26 上午9:34


你的帖子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刚刚被挨踢加入精华,你得到了50个GLG作为奖励.
作者: 谁怕谁    时间: 2008-12-26 09:46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快点改好,改好后出个正式稿
再发到每个人能够发出的各个论坛上去
只要能发的都发,越多越好

作者: 小莹    时间: 2008-12-26 09:47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想说一句:无论建变电站到底有否产生辐射,但是有句话叫“顺从民意”,居然人民都反对了,为什么政府和有关部门就不能重新考虑选址。
作者: 天心月圆    时间: 2008-12-26 09:48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写的好!支持! [M29] [M29] [M29]
作者: 温小麦    时间: 2008-12-26 10:01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支持!!
作者: 紫云因    时间: 2008-12-26 10:27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向省级
作者: kclee    时间: 2008-12-26 10:48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写得好啊。
我们进行申诉还是应该按照合法的程序来做,游行,拦路等行动只会让JC找到借口来抓YZ.
另外,我觉得申诉的话还是按级来递交,先给市政府反映,如果它不管的话再向上一级,越级申诉的话,不合流程,而且市领导也可以装出毫不知情的样子,这对解决问题是没帮助的。
作者: SophyCL    时间: 2008-12-26 11:39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不知道市长热线是多少,我们大家可以打一下市长热线试试。
作者: boblo    时间: 2008-12-26 11:49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作者: ox.ox    时间: 2008-12-26 12:59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请张市长给予我们支持!---------

恳切要求市政-府要求南方电网依据鬍錦濤总書記和苏泽群副市长的指示


给张市长的信不能用“苏泽群副市长的指示”,好像不太妥当! [M11]
作者: 布农铃    时间: 2008-12-26 13:03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引用作者 ox.ox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请张市长给予我们支持!---------

恳切要求市政-府要求南方电网依据鬍錦濤总書記和苏泽群副市长的指示


给张市长的信不能用“苏泽群副市长的指示”,好像不太妥当! [M11]


LS说得有道理,毕竟官场上的规则我们不清楚,万一犯了忌讳反而不好,不如只引用胡总书记的话吧。

赞楼主 [M21]
作者: 高兴不起来    时间: 2008-12-26 13:06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支持!!关键是怎么递上去!!
作者: 喝水    时间: 2008-12-26 13:26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引用作者 布农铃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ox.ox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请张市长给予我们支持!---------

恳切要求市政-府要求南方电网依据鬍錦濤总書記和苏泽群副市长的指示


给张市长的信不能用“苏泽群副市长的指示”,好像不太妥当! [M11]


LS说得有道理,毕竟官场上的规则我们不清楚,万一犯了忌讳反而不好,不如只引用胡总书记的话吧。

赞楼主 [M21][/quote]


有道理,我疏忽了。 [M13]
作者: 喝水    时间: 2008-12-26 13:27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引用作者 高兴不起来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支持!!关键是怎么递上去!!



通过上访就可以递上去。
作者: 向英雄致敬    时间: 2008-12-26 13:27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支持!谢谢这么多的热心业主!
作者: 喝水    时间: 2008-12-26 13:41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今天再重看一次,觉得这申述信写的不好,过于平铺直叙,感情色彩不足,没有表现出权益被伤害的惨况,不能打动旁观者。


哎,批评容易写就难。。。。。。。。
作者: esmile    时间: 2008-12-26 13:46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引用作者 喝水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今天再重看一次,觉得这申述信写的不好,过于平铺直叙,感情色彩不足,没有表现出权益被伤害的惨况,不能打动旁观者。


哎,批评容易写就难。。。。。。。。


上访信感情色彩足是不行的。。。
作者: 天心月圆    时间: 2008-12-26 13:51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喝水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今天再重看一次,觉得这申述信写的不好,过于平铺直叙,感情色彩不足,没有表现出权益被伤害的惨况,不能打动旁观者。


哎,批评容易写就难。。。。。。。。


上访信感情色彩足是不行的。。。[/quote]

虽然不懂,我觉得这样据理力争就足够了,不用太多感情色彩
作者: 喝水    时间: 2008-12-26 14:04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我曾经看过广州电视台的电视节目《行风大家谈》的一个这样的场景:

某老奶奶哭着对某局局长说:内环路的噪音搞到我血压升高了,在我死之前能不能在我家旁边安装隔音屏?

那局长连声抱歉,并且马上立项、施工,问题已经解决。

http://www.ycwb.com/news/2008-11/28/content_2019415.htm

看看这新闻,或许对你们了解政府官员有些参考意义。
作者: 高兴不起来    时间: 2008-12-26 14:07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上访要尽早,等他们真的开始动工了,你再去上访可能起不到什么作用了吧?
作者: esmile    时间: 2008-12-26 14:16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引用作者 喝水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我曾经看过广州电视台的电视节目《行风大家谈》的一个这样的场景:

某老奶奶哭着对某局局长说:内环路的噪音搞到我血压升高了,在我死之前能不能在我家旁边安装隔音屏?

那局长连声抱歉,并且马上立项、施工,问题已经解决。

http://www.ycwb.com/news/2008-11/28/content_2019415.htm

看看这新闻,或许对你们了解政府官员有些参考意义。


这个节目恰好在吃饭的时候听到过。貌似是在电视上,本来就准备好的show场,当场拍板的?
作者: 蹲桥底的盲流    时间: 2008-12-26 14:19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喝水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我曾经看过广州电视台的电视节目《行风大家谈》的一个这样的场景:

某老奶奶哭着对某局局长说:内环路的噪音搞到我血压升高了,在我死之前能不能在我家旁边安装隔音屏?

那局长连声抱歉,并且马上立项、施工,问题已经解决。

http://www.ycwb.com/news/2008-11/28/content_2019415.htm

看看这新闻,或许对你们了解政府官员有些参考意义。


这个节目恰好在吃饭的时候听到过。貌似是在电视上,本来就准备好的show场,当场拍板的?[/quote]

局长先准备好歉?也太看高这位局长的胸怀了吧 [M04]
作者: 蹲桥底的盲流    时间: 2008-12-26 14:20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是准备好道歉
作者: 蹲桥底的盲流    时间: 2008-12-26 14:27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喝水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今天再重看一次,觉得这申述信写的不好,过于平铺直叙,感情色彩不足,没有表现出权益被伤害的惨况,不能打动旁观者。


哎,批评容易写就难。。。。。。。。


上访信感情色彩足是不行的。。。[/quote]

不是要煸情,所谓动之以情 [M05]
作者: 喝水    时间: 2008-12-26 14:27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引用作者 蹲桥底的盲流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喝水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我曾经看过广州电视台的电视节目《行风大家谈》的一个这样的场景:

某老奶奶哭着对某局局长说:内环路的噪音搞到我血压升高了,在我死之前能不能在我家旁边安装隔音屏?

那局长连声抱歉,并且马上立项、施工,问题已经解决。

http://www.ycwb.com/news/2008-11/28/content_2019415.htm

看看这新闻,或许对你们了解政府官员有些参考意义。


这个节目恰好在吃饭的时候听到过。貌似是在电视上,本来就准备好的show场,当场拍板的?[/quote]

局长先准备好歉?也太看高这位局长的胸怀了吧 [M04][/quote]


这不是做show,这位局长回到单位后狠狠的骂了下属单位一顿,要求下属马上修建隔音屏,下属得到局长指令后,马上落实。
作者: esmile    时间: 2008-12-26 14:29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嗯,不错,我们总要抱点希望。
作者: 星语    时间: 2008-12-26 14:31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要顶起来,才会有更多的人看的见。
作者: littleberry    时间: 2008-12-26 15:04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起来,让有能者看到。
作者: 紫云因    时间: 2008-12-26 15:25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一个
作者: 高兴不起来    时间: 2008-12-26 15:32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M29] [M29] [M29]
作者: 银兰    时间: 2008-12-26 15:50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今天在妈网上也看到了 [M29] [M29]
作者: 蓝色的海    时间: 2008-12-26 16:26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谢谢lz,已将此封信发给市长信箱,信访号码:200812260023,大家可以查询进度.
作者: 小帅    时间: 2008-12-26 16:29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引用作者 蓝色的海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谢谢lz,已将此封信发给市长信箱,信访号码:200812260023,大家可以查询进度.


动作很快,不错! [M29] [M29]
但要预防给某一些官人给过滤掉!!!!
作者: 蓝色的海    时间: 2008-12-26 16:37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刚才没事干,又发了给省信访办信箱,信访号:s20081226020. 查询地址: www.gd.gov.cn

[本帖由蓝色的海修改于2008-12-26 16:40:39]
作者: 蓝色的海    时间: 2008-12-26 16:38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不小心,发重了。 [M24]

[本帖由蓝色的海修改于2008-12-26 16:38:41]
作者: 山巅一寺一壶酒    时间: 2008-12-26 16:38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喝水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我曾经看过广州电视台的电视节目《行风大家谈》的一个这样的场景:

某老奶奶哭着对某局局长说:内环路的噪音搞到我血压升高了,在我死之前能不能在我家旁边安装隔音屏?

那局长连声抱歉,并且马上立项、施工,问题已经解决。

http://www.ycwb.com/news/2008-11/28/content_2019415.htm

看看这新闻,或许对你们了解政府官员有些参考意义。


这个节目恰好在吃饭的时候听到过。貌似是在电视上,本来就准备好的show场,当场拍板的?[/quote]
这节目好象不错,如果能上就有望 [M29]
作者: 汉堡包    时间: 2008-12-26 16:44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也拟写一封发给南方电网公司领导,有用吗?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领导集体:
    党组书记、董事长        袁懋振      
    党组成员、董事、总经理     赵建国
作者: 蓝色的海    时间: 2008-12-26 16:45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我们先发到省信访办,等等看他们的回复,如果不行,就发到国家信访局。
作者: 蓝色的海    时间: 2008-12-26 16:50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引用作者 汉堡包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也拟写一封发给南方电网公司领导,有用吗?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领导集体:
    党组书记、董事长        袁懋振      
    党组成员、董事、总经理     赵建国


能发当然好啊,刚查了一下,找不到申诉途径。如果有人有,可不可以提供一下?
作者: zhouyunfang    时间: 2008-12-26 17:26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引用作者 银兰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今天在妈网上也看到了 [M29] [M29]


[M05] [M05]
作者: Cathy    时间: 2008-12-26 17:35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引用作者 zhouyunfang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银兰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今天在妈网上也看到了 [M29] [M29]


[M05] [M05][/quote]
妈网辩论的很激烈呢
作者: zhouyunfang    时间: 2008-12-26 17:40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反正那个人也是间接在帮忙顶贴
作者: 62917ajjng    时间: 2008-12-26 18:28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一个
作者: XSYSXZ    时间: 2008-12-26 18:38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出去! [M29]
作者: 蓝色的海    时间: 2008-12-26 18:42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引用作者 zhouyunfang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银兰 于 2008-12-26发表的原文
今天在妈网上也看到了 [M29] [M29]


[M05] [M05][/quote]

mm辛苦了! [M03] 让我认出来了。 [M04]
作者: 蓝色的海    时间: 2008-12-26 19:32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大家有机会的话就象市信访办,省信访办申诉吧!
作者: superJ    时间: 2008-12-26 19:54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辛苦了,顶 [M29] [M29] [M29]
作者: 高兴不起来    时间: 2008-12-26 20:16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上次在骏景居委会的时候,不是来了信访办的吗?
作者: 弧光    时间: 2008-12-26 23:09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 [M29] [M29]

[本帖由弧光修改于2008-12-26 23:09:24]
作者: m8    时间: 2008-12-27 04:34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M29] 弓虽丁页!!!! [M29]
[M26] 支持+参与 [M26]
作者: victor2004    时间: 2008-12-27 07:24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 [M29]
作者: 小晓    时间: 2008-12-27 08:51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要递到说话顶用的领导手中。
作者: 喝酒    时间: 2008-12-27 10:58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写的真好! [M21]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08-12-27 11:52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要递到张市长的手中
作者: wintergrass    时间: 2008-12-27 11:59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 个人建议还是修改一下,最好将“申诉信”改成“请求函”之类的口气,口气软一些,内容千万不要提及某些部门或单位(如规划局、南方电网、JC、街道等)的责任或过错,即使有提及也要隐晦一些。个人觉得如果在信中涉及到某些部门的过错,反而使得事情更难办。官场的利益错综复杂,所以还是不要涉及过官方过错吧。

信函是否可以软硬兼施一些呢?增加一些广大业主也理解南方电网、规划局等部门的难处之类的话。总之,信函不要让领导看得不舒服。

[本帖由wintergrass修改于2008-12-27 12:06:57]
作者: 随风悠悠    时间: 2008-12-27 12:11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支持
作者: 保卫家园    时间: 2008-12-27 12:15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起来.
作者: 安吉拉    时间: 2008-12-27 12:41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作者: ⊙⊙    时间: 2008-12-27 12:45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 [M21] ,支持 [M29] [M29]
作者: 我要淡忘你    时间: 2008-12-27 13:06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起。。。

写得太好了,辛苦了 [M29]
作者: 肥妈1029    时间: 2008-12-27 13:19
标题: Re: 广州市骏景花园居民就高压变电站问题给各级领导的申述信
顶一个,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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