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云水随缘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已经摘掉了吗 [M16]
引用作者 香格里拉-Sandy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同意楼主
VIP灌得容易么,说没了就没了.
支持总版以GG形式安抚一下楼主此等受伤的小心灵[M01]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还想要奖励,无聊灌水,骗取VIP,应该罚膏,一个精华的罚500膏,没有精华的罚1000膏。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还想要奖励,无聊灌水,骗取VIP,应该罚膏,一个精华的罚500膏,没有精华的罚1000膏。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香格里拉-Sandy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同意楼主
VIP灌得容易么,说没了就没了.
支持总版以GG形式安抚一下楼主此等受伤的小心灵[M01]
引用作者 香格里拉-Sandy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香格里拉-Sandy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同意楼主
VIP灌得容易么,说没了就没了.
支持总版以GG形式安抚一下楼主此等受伤的小心灵[M01]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还想要奖励,无聊灌水,骗取VIP,应该罚膏,一个精华的罚500膏,没有精华的罚1000膏。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还想要奖励,无聊灌水,骗取VIP,应该罚膏,一个精华的罚500膏,没有精华的罚1000膏。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偶的原则是G数永远等于贴数,若有多余,但取无妨。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偶的原则是G数永远等于贴数,若有多余,但取无妨。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还想要奖励,无聊灌水,骗取VIP,应该罚膏,一个精华的罚500膏,没有精华的罚1000膏。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这些即将被摘花的VIP们也是按合情合法的方式辛苦很久,并通过严格审核才得到此荣誉的。现在因为制度的缺陷,实行VIP新政,也就罢了。担如果将所有损失都让VIP来承担,似乎有些不公平呢?
偶替LD们建言:补偿每位“VIP”损失若干。。。
引用作者 楚楚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偶的原则是G数永远等于贴数,若有多余,但取无妨。
引用作者 突如其来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这些即将被摘花的VIP们也是按合情合法的方式辛苦很久,并通过严格审核才得到此荣誉的。现在因为制度的缺陷,实行VIP新政,也就罢了。担如果将所有损失都让VIP来承担,似乎有些不公平呢?
偶替LD们建言:补偿每位“VIP”损失若干。。。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偶先抛砖引玉:
既然原标准写明2000贴可以申请VIP,何不补偿每位VIP2000G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2K补偿受伤的心灵其实很轻了。
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2K补偿受伤的心灵其实很轻了。
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LZ的提议,给总版们出了个大大的难题 [M02] [M02]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想到一个问题,2K直接损失要不要算利息呢 [M10]
引用作者 突如其来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LZ的提议,给总版们出了个大大的难题 [M02] [M02]
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2K补偿受伤的心灵其实很轻了。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标题改一点,离精华近一点。 [M04]
引用作者 卖膏的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2K补偿受伤的心灵其实很轻了。
引用作者 卖膏的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标题改一点,离精华近一点。 [M04]
引用作者 卖膏的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标题改一点,离精华近一点。 [M04]
引用作者 卖膏的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标题改一点,离精华近一点。 [M04]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卖膏的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2K补偿受伤的心灵其实很轻了。
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卖膏的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标题改一点,离精华近一点。 [M04]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ZF拆迁还有补偿标准呢,不信VIP撤消就没有补偿。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ZF拆迁还有补偿标准呢,不信VIP撤消就没有补偿。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ZF拆迁还有补偿标准呢,不信VIP撤消就没有补偿。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如果真是违章建筑,俺们早就销声匿迹了,那会来此讨违约金。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ZF拆迁还有补偿标准呢,不信VIP撤消就没有补偿。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ZF拆迁还有补偿标准呢,不信VIP撤消就没有补偿。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ZF拆迁还有补偿标准呢,不信VIP撤消就没有补偿。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俺们申请VIP可是按当时的规定合法申请的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ZF拆迁还有补偿标准呢,不信VIP撤消就没有补偿。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因此现在被撤消,理所当然应该有所补偿。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俺们申请VIP可是按当时的规定合法申请的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ZF拆迁还有补偿标准呢,不信VIP撤消就没有补偿。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俺们申请VIP可是按当时的规定合法申请的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的LD没错,现在的LD也许也没错,VIP们就更没错了,
那到底是谁错了呢? [M10]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俺们申请VIP可是按当时的规定合法申请的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俺们申请VIP可是按当时的规定合法申请的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的LD没错,现在的LD也许也没错,VIP们就更没错了,
那到底是谁错了呢? [M10]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俺们申请VIP可是按当时的规定合法申请的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俺们申请VIP可是按当时的规定合法申请的
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俺们申请VIP可是按当时的规定合法申请的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LD是论坛的捍卫者,同时也是责任人。前LD的过错,现任LD承担,很公平合理。
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卖膏的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标题改一点,离精华近一点。 [M04]
引用作者 卖膏的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卖膏的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标题改一点,离精华近一点。 [M04]
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有了一丝没有的分析,更清楚的意识到,这是个陷阱,地地道道的陷阱[M02]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有了一丝没有的分析,更清楚的意识到,这是个陷阱,地地道道的陷阱[M02]
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偶准备蹲在坑里好好休息休息 [M18]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卖膏的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卖膏的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标题改一点,离精华近一点。 [M04]
引用作者 香格里拉-Sandy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同意楼主
VIP灌得容易么,说没了就没了.
支持总版以GG形式安抚一下楼主此等受伤的小心灵[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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