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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物业管理不得擅自中断居民用电zt [打印本页]

作者: 与狼共舞    时间: 2008-9-11 18:57
标题: 广州:物业管理不得擅自中断居民用电zt
广州:物业管理不得擅自中断居民用电
2008-09-01 20:35:40 来源: 新华网 网友评论 0 条 点击查看
  新华网广州9月1日专电(记者黄玫)广州居民的生活用电1日起将获得更有力的保障。全国第一个综合性供用电地方规章《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该规章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不得擅自中断居民用电;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供电企业应当保障居民生活用电。

  随着物业管理的普及,一些物业公司与业主发生矛盾时,动辄以停水停电相胁迫。供用电秩序亟需加强规范。

  9月1日开始施行的《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明确了电网规划与建设、电力设施保护、电力供应与使用三个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针对居民生活用电等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做出了明确回答:电网规划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不得随意调整更改;房地产开发商要在销售现场公示住宅小区内的高压电力建设规划;物业管理不得擅自中断居民用电;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供电企业应当保障居民生活用电。

[本帖由与狼共舞修改于2008-09-11 18:58:03]
[本帖由与狼共舞修改于2008-09-11 18:58:54]
作者: 钱太多    时间: 2008-9-11 20:02
标题: Re: 广州:物业管理不得擅自中断居民用电zt
这个规定顺应民意
作者: 大漠飞燕    时间: 2008-9-12 10:48
标题: Re: 广州:物业管理不得擅自中断居民用电zt
KJ以后还能很NB的这样说吗?不交管理费,就停你的电 [M04]


真搞不懂:那些吃 [M35] 的大脑,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M09]
作者: 狂奔的小乌龟    时间: 2008-10-4 10:14
标题: Re: 广州:物业管理不得擅自中断居民用电zt
还有别的方式的,心术不正,手段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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