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送给孩子一套永远增值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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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nda2003
时间:
2008-8-6 23:49
标题:
[b]送给孩子一套永远增值的“房子”[/b]
英才成长理财计划一方面助您解决子女教育金和子女创业金的储备,另一方面,计划中的红利分配能让您在享受生存金给付的同时,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有助于规避通货膨胀带来的资产贬值风险。除此之下外,也可将之作为财富传承给下一代的优选途径。
此计划专为您:小朋友设计。示范如下(被保险人王小宝):
投保年龄:0岁 每年储蓄:3600元
储蓄期间30天~19岁(20年) 保 障 期:终身
共存: 72000元;(即3600元/年x20年)
共领:232773.90元+公司红利分配
您享有的利益:
保障利益:
1、教育金、创业婚嫁金、贺岁金、满期金
(1)教育金:王小宝在满18、19、20、21周岁的时候,可领4800元教育金,领4次,合计19200元。
(2)创业婚嫁金:王小宝在年满25周岁的时候,可以领取4800元。
(3)贺岁金:王小宝在年满30、40、50周岁时,可领取4800元的贺岁金,共领取3次,合计14400元。
(4)满期金:王小宝在年满60周岁时,还可以领取128898元的满期金,保险合同终止:
教育金、创业婚嫁金、贺岁金如留在本公司,还可以累积生息,持续增值。按照3%的年累积利率预测,到30周岁时累积教育金、创业婚嫁金和贺岁金可达36566.20元,到60周岁时满期金和累积的教育金、创业婚嫁金、贺岁金可达232773.90元。
2、身故保险金:18周岁前无息返还已交纳保险费。18周岁后,按基本保险金额、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8%和被保险人身故日的保单现金价值三项金额中最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3、保险费豁免:如果投保人不幸发生以下情况:
(1)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2)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将豁免以后的各期保险费,保险合同将继续有效,王小宝仍旧享受所有的保障利益。
4、养育金:如发生保费豁免,除豁免保费之外,本公司还将在剩余的交费期间内每年给付一笔等于应交年保费的养育金。
5、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
注:本简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太平洋寿险相关产品条款为准。
太平洋保险集团
您专业的理财顾问:陈先生(持证代码:UD306)
联系电话:13602804440
聆听您的需求,免费为您量身订做理财规划,欢迎来电预约面谈![img]
[本帖由panda2003修改于2008-08-07 09:42:06]
[本帖由panda2003修改于2008-08-07 09:42:53]
[本帖由panda2003修改于2008-08-07 10:02:58]
作者:
panda2003
时间:
2008-8-7 09:25
标题:
Re: 送给孩子一套永远增值的“房子”
共存: 72000元;(即3600元/年x20年)
共领:232773.90元+公司红利分配
作者:
panda2003
时间:
2008-8-7 09:56
标题:
Re: 送给孩子一套永远增值的“房子”
顶顶上,大家支持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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