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L148 于 2009-4-29发表的原文
如果GG吸引人,我会揭榜的,呵呵。 [M01]
引用作者 石拱桥 于 2009-4-29发表的原文
好像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不能解雇员工的
引用作者 赤脚天使 于 2009-5-7发表的原文
多谢大律师,500G酬谢 [M02]
引用作者 JJGGMM 于 2009-5-8发表的原文
LZ 可以给我一份么[M01]
引用作者 赤脚天使 于 2009-5-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JGGMM 于 2009-5-8发表的原文
LZ 可以给我一份么[M01]
引用作者 赤脚天使 于 2009-5-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JGGMM 于 2009-5-8发表的原文
LZ 可以给我一份么[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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